國務院新聞辦于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介紹《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胡四一]解決我國日益複雜的水資源問題,實現水資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根本上要靠制度、靠政策、靠改革。根據水利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在系統總結我國水資源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從制度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針對中央關於水資源管理的戰略決策,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對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和具體安排,進一步明確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的主要目標,提出具體管理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務,落實有關責任,必將全面推動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貫徹落實,促進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該文件共分5章、20條,明確提出了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主要內容概括來説,就是確定“三條紅線”,實施“四項制度”。
“三條紅線”:
一是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到203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7000億立方米以內。
二是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到2030年用水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以上。
三是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總量控制在水功能區納污能力範圍之內,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5%以上。為實現上述紅線目標,進一步明確了2015年和2020年水資源管理的階段性目標。
“四項制度”:
一是用水總量控制。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管理,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包括嚴格規劃管理和水資源論證,嚴格控制流域和區域取用水總量,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嚴格水資源有償使用,嚴格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
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加強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管理,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包括全面加強節約用水管理,把節約用水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生活生産全過程,強化用水定額管理,加快推進節水技術改造。
三是水功能區限制納污制度。加強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管理,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包括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推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四是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涉及到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門的緊密配合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水利部將按照文件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抓緊細化實化具體落實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切實發揮政策效力,實現水資源管理的新跨越,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長期平穩較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