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 曾培炎
(2007年4月28日)
同志們:
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違法排污企業,是減少污染物排放、解決影響群眾健康環境問題的重要手段。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昨天,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溫家寶總理作了重要講話,強調要制定綜合性的工作方案,建立強有力的組織協調機構,進行全國性的動員和部署,打好“十一五”節能減排這場硬仗。今天召開這個會議,就是要貫徹國務院會議和家寶總理講話精神,總結幾年來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果,部署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加大環保執法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剛才,山西、江蘇、山東省政府和環保總局、監察部負責同志發了言,講得都很好。下面,我談三點意見:
一、充分肯定四年來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效
2003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持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每年圍繞解決一兩個突出環境問題,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四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積極行動,先後在重點行業、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城市污水處理廠、“十五小”企業、工業園區、新建項目、自然保護區等方面,開展環保專項檢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積極成效。主要表現是:
——解決了一批影響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四年來,群眾反映和投訴強烈的160萬件污染問題,大部分得到解決。為障飲水安全,檢查了3萬多家重污染企業和單位,整治了5800多處污染隱患,取締了近300個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排污口,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提高到72.3%。針對城鎮群眾投訴較為集中的空氣、油煙、噪聲等污染問題,加大了整治力度,收到了好的效果。針對鉛、鉻、鎘等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重金屬污染問題,查處了一批冶煉、製革、鉻鹽等違法排污企業。
——遏制了環境違法行為。四年來,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400多萬人(次),檢查企業200多萬家(次),查處違法案件10多萬件,關閉企業近2萬家,嚴厲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起到了很好的震懾和警戒作用,企業公開超標排污的現象明顯減少。在被查處的違法企業中,排污嚴重的“十五小”企業所佔比重有所下降。
——改善了部分區域環境質量。通過整治,淮河干流14個國家控制斷面上,二、三類水質比例從2003年的36%上升到64%。一度“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的晉陜蒙寧交界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有了明顯改善,寧夏石嘴山市摘掉了全國十大空氣污染嚴重城市的帽子,內蒙烏海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顯著增加。湘黔渝交界地區錳污染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流經該地區的清水江,水質已由劣五類恢復到三類。
——促進了重點行業結構調整。圍繞國家宏觀調控,對鋼鐵、水泥、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焦炭等重點行業,加大了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關閉、淘汰了一批落後生産能力。對2000年以來一些重點行業的近萬個建設項目,進行了集中清理,停建、緩建違規項目近兩千個,重污染行業盲目擴張的勢頭受到一定遏制。同時,嚴肅查處了112個違反環評管理制度的大型建設項目,促進了投資建設質量的提高。
——改善了環境執法監管條件。通過連續四年的專項行動,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的認識普遍提高,環境監管的責任意識明顯增強,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大。不少地方清理了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土政策”,並結合實際出臺了新的法規。許多地方增加了執法能力投入,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執法人員出動和檢查企業的次數逐步上升。
連續四年的環保專項行動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歡迎和擁護。在此,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奮鬥在一線的環境執法人員,向付出辛勤努力的環保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謝和誠摯的問候!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去年年初我們國家確定的全國污染物、二氧化硫和COD排放減少的目標沒有完成。這個問題在“兩會”期間已經成為熱議話題,全國老百姓關心,世界各國也關注。當前環境執法方面還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一是環境違法行為仍然較為普遍,並呈現出隱蔽性、對抗性的新特點。一些小企業為攫取高額利潤,偷排偷放,屢查屢犯。一些大企業甚至上市公司,雖建有治污設施但不運行,仍在大量超標排放。二是新建項目環境違法問題相當突出。一些地方環評“三同時”執行率低,高耗能、高污染建設項目擴張的勢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舊賬未還又欠新賬。少數地方在 "招商引資"中,把工業園區作為“飛地”,規避環境執法。三是影響群眾健康的環境污染問題仍未根本解決,突發性環境事件時有發生,群眾投訴呈上升趨勢。總的看,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改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還在增加,全國生態環境總體惡化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環境形勢仍然十分嚴峻,環境污染已經成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損害國家形象的突出嚴重問題。
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企業科學發展觀尚未得到真正落實,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GDP、輕環境保護,重形象工程、輕環境保護。一些地方環境監管職責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掩蓋、縱容環境違法,甚至干擾、阻礙環境執法。一些地方環境監管體制機制不順,執法能力嚴重不足。環境法律法規還不完善,“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狀況沒有從根本上改變。
環境污染突出的狀況已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構成嚴重制約。本屆政府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重要任務,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污染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去年,由於多種原因,沒有完成預定的減排目標,這給我們今後幾年完成這項任務帶來了很大壓力。必須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為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提供保障。這是推動環保工作、實現環保目標的重要舉措,是加強宏觀調控、促進平穩發展的重要手段,是規範市場秩序、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抓手,是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基礎。我們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針對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堅持不懈地推進環保執法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
在新的形勢下,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全國第六次環保大會和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實加強環境執法,進一步強化監管手段,努力遏制環境質量惡化的趨勢,促進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降低,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今後四年的環保專項行動,要按照“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的要求,總體部署、分步推進,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努力解決影響群眾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日常執法和專項執法要結合起來,專項執法重點要明確,確保力量,特事特辦。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任務,剛才環保總局代表聯席會議作了部署。重中之重是要切實解決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勢頭,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為黨的十七大召開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繼續整治飲用水源污染。飲水是人民群眾的基本生存需求。保護飲用水源不受污染,讓城鄉居民喝上乾淨的水,是環境保護的頭等大事。去年,在全國範圍內取締關閉了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排污口,今年要鞏固和擴大成果,集中整治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的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二是突出治理重金屬污染。近幾年,鉛、汞、鉻、鎘等重金屬污染事件時有發生,對人們身體健康造成了極大危害。今年要對重金屬污染源進行認真排查,沒有治污設施或設施不正常運行的企業,一律停産整頓;選址不合理的企業,限期關閉、搬遷。
三是全面整治工礦企業集中污染。當前,一些污染大戶、一些重化工業區、一些礦産開發和加工區,集中污染和生態破壞十分嚴重,引發了不少環境糾紛和群體性事件。今年要對這些集中污染源進行全面整治,維護群眾的環境利益。
四是有效排除環境安全隱患。一個時期以來,危險化學品生産、貯存、運輸過程中,洩露、爆炸事故頻繁發生,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近年來越來越多,是一種多發,也是我們經常看到的化學品的事故。對這種危險有毒化學品的運輸要有嚴格的準運要求,有關部門應該對這些加強檢查和督促。要深入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特別要集中整治大江大河沿岸的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督促有關企業和單位整改事故隱患,制定應急預案,建設應急設施,提高應急能力,切實防範污染事故。
三、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執法
減少污染排放,改善環境質量,必須把環保專項行動和日常監管緊密結合起來,在開展專項行動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採取更加有效的監管措施,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今年,主要從六個方面加強監管執法。
第一,要完善區域限批管理。這是加強環境保護、改善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要總結經驗,完善法規,發揮更大的作用。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達不到重點流域國控斷面水質標準的地區,對未完成淘汰落後産能、嚴重違反環境評價法等法規的地區和企業集團,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引發重特大群體性事件的地區和企業,都要實行區域或行業限批。有關部門要搞好聯查聯辦,對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僅環境評估要限批,土地供應、項目安排、資金補助、財政轉移支付等方面,都應予以限制。
第二,要強化典型案件掛牌督辦。從過去的實踐看,這是集中力量、在短時期內解決突出環境違法案件的有效形式。要將那些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那些基層查處阻力較大的環境污染問題,分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相關責任,做到處理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山西對違法的污染企業斷信貸、斷貸、斷運輸等綜合措施,督促這些違法排污企業及時整改,這是一種有效的辦法。掛牌督辦的事項和處理結果,要向社會公佈,接受群眾監督,做到件件有結果,件件有回音。
第三,要加快推進污染源在線監控。這是控制污染的有效手段。要按照“十一五”環保規劃的要求,健全污染源在線監控管理制度,建設一批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儘快建成全國污染源在線監控網絡。要督促重點排污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電廠脫硫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設備,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強督察、加強監控。
第四,要加大違法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違反或不執行國家環保法規、不履行環境監管職責、干擾和限制環境執法、包庇縱容企業違法排污的政府和部門,都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不僅要處理事,還要處理人;不僅要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屢查屢犯、造成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和責任人,要通過司法手段,不僅使其在經濟上付出沉重的代價,有關責任人還要蹲監獄、坐班房。
第五,要增強環境監管能力。一些地方監管能力弱,是影響監管效能的重要因素。要高度重視加強基層環境執法能力建設,按照能力與任務相匹配的原則,解決好機構、編制、經費、人員以及統一著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國家已經決定投入20億元,支持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同時,由財政安排經費,開展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各地都要加大投入力度,儘快改變監管能力薄弱的狀況。
第六,要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要嚴格組織管理,加強業務培訓,增強綜合素質,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風正、懂業務、會管理的環境執法隊伍。廣大環境執法人員要堅持原則、忠於職守,敢於碰硬、排除干擾,嚴肅執法紀律,規範執法行為,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各級領導要關心執法隊伍建設,支持執法部門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同時,要抓緊完善環境法規體系,提高準入門檻,加大處罰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深入推進環保專項行動,加強環境監管執法,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把實施環保專項行動、強化環境監管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並落實具體的整治方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配合,履行各自職責,共同搞好專項整治和環境監管。今年底,對各地整治和監管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行業協會要發揮好行業自律作用。國有大中型企業要帶頭遵紀守法,自覺履行環保社會責任。要加大環境形勢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全民環保意識,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營造震懾違法、鼓勵守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同志們,做好環境監管執法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開拓進取,紮實工作,依法辦事,強化治理,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七大召開,為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