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辦于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介紹2013年金融統計數據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盛松成: 關於比特幣的問題,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發佈了通知,我想強調,第一,我們提出,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第二,我們提示了比特幣的風險,並提出了有關要求。
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我自己理解什麼叫貨幣?貨幣首先是交換媒介,是為整個社會廣泛接受的用於商品交換的媒介。在幾千年的貨幣發展史上,曾經是實物貨幣,實物貨幣最後的形式是金銀。就像馬克思説的黃金天然是貨幣。貨幣的最本質的特性就是交換的媒介和價值的尺度。它本身要有價值,所以它才能進行計價。由於黃金産量比較有限,它沒法滿足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所以金本位制就崩潰了。從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後,世界各國都完全採用貨幣信用制度,貨幣信用制度的背後是國家的強大信用和國家的強制力,所以我們把國家貨幣、信用貨幣稱為法償貨幣。
我們來看看比特幣,比特幣是不是具有上述貨幣的特性?據我所知,現在絕大部分國家都沒有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地位。貨幣除了有流通媒介、價值尺度的職能,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職能就是計價手段。比特幣本身不是計價貨幣,也沒有作為計價貨幣的可能。狂炒狂跌的“貨幣”能作為貨幣嗎?對比特幣的交易也好、投資也好,需要注意它的風險。人民銀行和有關部門將會繼續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加強監測、分析,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