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光耀在環保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新聞發佈會講話
《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的發佈實施,是促進我國環境保護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又一重要舉措。
一、充分認識《暫行規定》的重大意義
《暫行規定》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有力保障。經過多年努力,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未來15年,我國人口將繼續增加,經濟總量將再翻兩番,如果按照現在的資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我國環境污染負荷將增加4~5倍。面臨如此嚴峻的環境形勢,要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十六大”確定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必須切實把環境保護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痛下決心解決好環境保護過程中有法不依、有紀不依的問題。《暫行規定》的發佈實施,就是從追究違法違紀責任的角度,促使各級政府、部門及有關公職人員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促進各項環境法律法規的進一步貫徹執行,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可持續發展方針,實現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暫行規定》是嚴肅法紀,強化環境執法的銳利武器。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和對資源開發利用強度的加大,許多地方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現象時有發生,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仍然突出,已經嚴重影響到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黨中央、國務院對此十分重視,強調要依法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厲懲處環境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2005年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對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作出部署,並要求儘快建立環境行政責任追究制。前不久國務院頒布的《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又明確提出,要建立問責制,切實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干擾環境執法的問題,對嚴重干擾正常環境執法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暫行規定》的發佈實施,將成為強化環境執法的一個轉捩點,對於扭轉當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被動局面,保證各項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是嚴肅法紀、打擊環境違法違紀行為的銳利武器。
《暫行規定》是規範環境執法行為,推進環境保護依法行政的重大舉措。按照中央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按照法定條件、違反法定程序實施環境審批、許可、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的,發生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或者在報告中弄虛作假,或者不依法採取必要措施,拖延、推諉,致使事故擴大或延誤事故處理的,對依法應當移送有關機關處理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而不移送,致使違法違紀人員逃脫處分、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理的,以及其他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行為的,對其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都分別作出了明確的處分規定。這是落實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基本要求的具體措施,特別是對環境監督管理部門進一步完善環境執法程序,規範執法行為,建立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督促環境執法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行使監管權力、履行監管職責,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的推進作用,是環境保護工作依法行政的一項重大舉措。
二、深入學習、廣泛宣傳,準確把握其精神實質
《暫行規定》是追究環境違法違紀責任的一部重要規章。要貫徹執行好《暫行規定》,首先要學習好、領會好《暫行規定》。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企業負責人都要深入學習、準確理解、全面把握其精神實質。環保部門是貫徹實施環保法律法規的主要部門,承擔著重要的環境監督管理職責。因此,各級環保部門一定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聯合監察部門,認真做好對《暫行規定》的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一是抓學習培訓。各級環保部門要聯合監察部門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專門培訓工作。培訓的重點是負有環保行政監督管理職責的工作人員,包括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三同時”驗收人員、各項環境保護許可證件審批核發人員、排污收費監督管理人員、現場監督檢查人員、污染事故應急人員以及環保行政處罰人員等。培訓工作應分層推進,逐級展開。監察部、國家環保總局負責培訓省一級的執法人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監察、環保部門負責培訓市一級的執法人員,地級市監察、環保部門負責培訓縣一級的執法人員。通過逐級培訓,使環境執法人員熟練掌握和運用《暫行規定》和其他環境法律法規,全面提升環保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宣傳推動。《暫行規定》涉及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各級環保部門要聯合監察等有關部門,面向社會,充分利用報紙、雜誌、電視、電臺、網絡等媒體,通過專題講座、研討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暫行規定》,要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和掌握《暫行規定》的基本內容,以這一《暫行規定》為武器,為人人關心環境執法、監督環境執法、檢舉環境違法違紀行為、推動嚴格執法打下群眾基礎。
三是抓典型教育。要以《暫行規定》發佈施行為契機,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近期環保總局將與監察部聯合查處一批環境保護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嚴肅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責任,並通過新聞媒體在全社會曝光,教育廣大幹部群眾,特別是環境監管人員規範執法、嚴格執法,充分發揮《暫行規定》的威懾作用,樹立《暫行規定》的權威。地方各級環保部門要聯合監察部門,按照環保總局和監察部的聯合部署,嚴肅查處環境保護的違法違紀行為,並結合環境執法實際,及時開展警示教育。要精選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説法,以案學法,以案普法,從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總結經驗,利用身邊的事,教育周邊的人,做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教育和指導環境執法人員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並善於利用法律武器克服不當干預。
三、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切實抓緊抓好《暫行規定》的貫徹落實
第一,要明確責任,搞好協調配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和本部門的環保工作負責。各級政府領導、各有關部門和企業的負責人,對《暫行規定》的貫徹落實負有直接的責任。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及相關領域的公職人員,都必須站在黨和國家大局的高度,以對黨和人民負責的態度,切實把《暫行規定》貫徹好、執行好。
第二,要狠抓大案要案的查處。執行《暫行規定》要先從大案要案的查處抓起。各級環保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監察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嚴肅查處各種環境違法違紀行為。結合各地實際,從現在開始,各級環保部門都要配合當地監察機關對本行政區內的典型案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掛牌督辦,按《暫行規定》嚴肅查處,推動一批老大難問題的解決。
第三,結合環保專項行動,切實抓好《暫行規定》的組織實施。今年全國將繼續開展打擊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的環保專項行動。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錯誤政策措施拒不糾正的;在處理環境違法案件時瞞案不報、壓案不辦、處理不力的,和玩忽職守充當違法排污企業保護傘,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以及企業違法排污等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不論涉及到什麼單位、部門、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在環保專項行動中抓好《暫行規定》的貫徹執行。
第四,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有關環境管理制度和執法程序。《暫行規定》為環境保護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據,同時也對環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為確保《暫行規定》的全面貫徹執行,必須規範完善有關環境管理制度和執法程序,尤其是環境保護規範性文件備案、重大環境執法行為聽證、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環境執法文書備案等制度,以及環境保護審批許可、環境行政收費、環境行政處罰及現場監督檢查等程序,要進一步規範、完善。通過強化制度建設,為《暫行規定》貫徹執行打好基礎,預防和糾正環境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和不當執法行為,維護國家環境利益和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維護國家環境安全。(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