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就核供應國集團解除對印核出口限制答記者問
2008/09/08
問:9月6日,核供應國集團通過了“與印度民用核合作聲明”,決定解除對印度的核出口限制。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中方一貫認為,各國有權和平利用核能,併為此開展國際合作。同時,有關合作應有助於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中方一直以負責任的建設性態度參加核供應國集團有關會議。9月6日,核供應國集團經過討論,協商一致通過了“與印度民用核合作聲明”,決定解除對印度的核出口限制。
中方希望,上述決定將有助於和平利用核能和防止核擴散領域的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