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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下發通知對車輛超限超載按上限處罰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吉林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出“狠招”,路面執法由重教育、只卸載不罰款變為嚴管重罰,對惡意超限超載的車主按上限處罰。

  日前,吉林省下發了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規定,超限超載違法記錄超過3次的駕駛員,要參加不少於一週的貨運法律知識、貨物裝載知識培訓,並重新進行駕駛考試;營運貨車超限超載登記記錄超過5%的運輸企業,要在政務公開網站、報紙等媒體上公佈,停業整頓;擅自改裝車箱長度或欄板高度的道路運輸經營者,處以5000元至2萬元處罰;擅自改裝機動車輛的維修經營者,沒收違法收入並處以2倍至10倍罰款;放行超限超載車輛的貨站(場)處以1萬元至3萬元罰款。

  通知還要求,全省“大噸小標”的車輛要全面更正,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一律按違法車輛處理,公安機關不發牌照,生産廠家負責召回。(記者 郎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