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山東省政府對外公佈了全省17市政府2007年度節能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情況顯示,在17個市中,完成2007年度節能目標責任的為青島、棗莊、淄博、萊蕪、濟南、威海6市,基本完成的為臨沂、濰坊、東營、煙臺、濟寧、泰安、德州、菏澤8市,未完成的為日照、聊城、濱州3市。
針對考核情況,山東省政府決定,對2006年-2007年完成節能目標任務的青島市政府、煙臺市政府授予節能突出貢獻單位並各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對12個完成和基本完成年度節能目標的市政府給予通報表彰,要求日照、聊城、濱州市政府加大工作措施,爭取儘快迎頭趕上。
此次考核顯示,2007年,全省有14個市完成了與山東省政府簽訂的萬元GDP能耗降低目標,按照降低幅度大小依次是:棗莊、萊蕪、濟寧、青島、淄博、濰坊、泰安、德州、臨沂、濟南、東營、菏澤、威海、煙臺。只有日照、聊城、濱州3市沒有完成萬元GDP能耗降低,其中濱州市降低4.06%(目標降低4.5%)、聊城市降低3.52%(目標降低4.7%)、日照市上升5.69%(目標降低4.7%)。同時,各市均完成了萬元GDP取水降低目標和山東省千戶重點用能企業節能量目標,但是只有4個市完成萬元GDP電耗降低目標、1個市完成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取水降低目標。
山東省自2006年開始實行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考核範圍為17市政府和103戶國家重點用能企業,考核內容包括萬元GDP能耗、萬元GDP電耗、建築節能等指標。根據《山東省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對完成全部節能目標的市政府和企業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節能目標的市政府和企業實行“一票否決”,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其中未完成節能目標的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不得享受年終考核獎勵。
根據計劃,“十一五”期間,山東省萬元GDP能耗要實現同比下降22%。情況顯示,“十一五”前2年全省累計沒有完成節能目標,綜合2006年、2007年情況,只有青島、煙臺2市累計完成目標,其他15市都沒有完成前2年預期進度。要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山東省今後三年(2008-2010年)平均每年要實現節能5.41%,任務十分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