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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部署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 保障群眾健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3日   來源:天津日報

    12日,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電監會聯合召開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會後,天津分會場召開動員會議,落實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部署天津市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重點工作。

    會上,天津市政府明確要求,要緊密結合天津環保工作實際,把環保專項行動同奧運環境安全保障、污染減排、創模迎檢工作和生態市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委、市監察局、市司法局、市市容委、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電力公司等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嚴格履行各自的監管職能,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確保環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工作主要有三項。一是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後督察”,鞏固整治成效。實施重點檢查以下幾個方面:2005年以來天津市掛牌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和突出環境問題的整治情況;2006年以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專項整治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2007年開展的造紙行業專項整治情況。對於已經完成的,要在一年內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對未按要求完成限期治理的企業一律停産整治,對未按要求完成停産整治的企業一律提請政府責令關閉。二是集中開展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生活廢棄物填埋場等重點行業專項檢查,推進污染減排。重點查清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基本情況、實際運行情況。對污水處理廠建成後至今不能正常運行的,要掛牌督辦,綜合整治,限期解決。對不正常運營污水處理設施,造成污染事故且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要重點查清已建成生活廢棄物填埋廠實際運行情況,嚴厲查處未批先建、垃圾滲濾液超標排放或直排等環境違法問題。要加大對電力、鋼鐵行業脫硫設施及化工行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管力度,著力解決環境安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問題。三是集中開展水污染企業專項整治,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全面檢查天津市2007年以來的新、改、擴建的工業項目,重點是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新建工業項目;對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但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産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責令其停止生産使用。嚴厲打擊超標準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企業,對屢查屢犯的企業採取“高限處罰”措施,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落後生産能力,一律關閉取締。(記者 張鳴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