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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産業部:降低移動電話停機保號業務資費上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6日   來源:信息産業部

信息産業部關於降低移動電話停機保號業務資費上限標準的通知

信部清[2007]2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

  為適應電信市場發展需要,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並不斷完善電信資費審批備案工作,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並徵求相關方面意見,現將調整移動電話停機保號業務資費上限標準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移動電話停機保號業務資費的上限標準由20元/號/月下調為5元/號/月。

  二、在停機保號期間,附加在移動電話上的其他業務功能,不得再收取費用。

  三、移動電話停機保號業務資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級電信企業報當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四、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執行。各地電信企業要切實保障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信息産業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