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7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國土資源廳近日決定對礦山儲量進行動態監督管理,全面推進礦山儲量地質測量。從今年起,全省所有生産礦山都必須開展礦山儲量地質測量。
據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介紹,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為:由採礦權人委託礦山地質測量機構,按統一的技術規定、規程和要求對當年開採的礦山,定期開展礦山儲量地質測量,編制礦山儲量年報,建立礦山技術檔案和生産礦量、礦山儲量臺賬,並向所在地國土資源部門報告,國土資源部門依據礦産資源法律法規對採礦權人提供的礦山儲量年報進行審查、抽查。
其中,礦山儲量年報將主要涉及當年開採和損失資源儲量及其類別;礦山保有和累計查明資源儲量;礦石質量變化情況及共伴生礦産的綜合利用情況等內容。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指出,今後,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利用礦山儲量地質測量成果,積極探索礦産資源補償費徵收與消耗儲量挂鉤的途徑與辦法,促進合理開發礦産資源,提高礦産資源綜合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