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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對14個廣告嚴重違法藥品執行行政強制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昌9月26日電(記者 李美娟)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對14個廣告嚴重違法藥品執行行政強制措施,責令這些藥品立即暫停在江西省銷售。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是根據群眾舉報,並對媒體發佈的藥品廣告進行監測後採取叫停舉措的。據介紹,這14種藥品分別是抗乙肝轉移因子口服液、麻姜顆粒、勃邦睪丸片、力勃益精丹、雄威樂、分清五淋丸、婦科分清丸、瀉肝安神丸、苦參素片、修正藥業生産的復方首烏地黃丸、谷丙甘氨酸膠囊、耳通三寶膠囊、滴耳油、腦心安膠囊。這些藥品廣告嚴重違反《藥品廣告審查辦法》有關規定,如: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在廣告中使用絕對化、承諾的語言及對産品的功效進行不科學的斷言和保證;利用專家、患者和醫生的名義對産品的功效做證明來宣傳,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處表示,目前藥監部門已責令這些藥品廣告主體、廣告發佈商停止該藥品廣告的發佈,並暫停該藥品在江西範圍內銷售。這些違法廣告藥品必須在原發佈媒體上發佈更正啟事,才能解除行政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