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農業部新聞辦公室獲悉,2007年9月23日,加拿大Saskatchewan省發生一起H7N3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為防止禽流感傳入我國,保護畜牧業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農業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公告,禁止從加拿大直接或間接輸入禽類及相關産品。
公告規定,對9月23日及以後啟運的來自加拿大的禽類及相關産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禁止來自加拿大的禽類及相關産品進境;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機和火車等運輸工具,如發現有來自加拿大的禽類及相關産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對非法入境的來自加拿大的禽類及相關産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