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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將對污水處理廠運營不達標地區實施區域限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11月3日電(記者 楊守勇)河北省環保局副局長楊智明説,根據剛剛頒布實施的《河北省重點企業環境監督管理實施方案》,為避免部分污水處理廠成為違法排污的避風港,河北將對重點城市污水處理廠運營不達標地區實施區域限批。

    《河北省重點企業環境監督管理實施方案》規定,河北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污水處理收費政策不落實、城市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未實行企業化運營和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將暫停該地區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設項目的環保審批。

    楊智明説,河北將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實行運行評估制度。有關部門將組織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制度,將評估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運行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城市公開通報,限期整改。

    同時,河北還將加強重點治理污染項目特別是污水處理廠的協調調度。全省將督促已列入“十一五”規劃和污染減排責任書,但尚未建設的污水處理工程儘快開工建設;督促在建污水處理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確保按期投運;督促已經建成但不能正常運行的,儘快查明原因,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實現達産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