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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黃打非”辦公佈07年查辦的30起重點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7日   來源:新聞出版總署

    2008年1月11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向全社會公佈了2007年查辦的30起“掃黃打非”重點案件。

    據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2007年,全國“掃黃打非”戰線按照黨中央“掃黃打非”戰略部署,貫徹“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公安部門辦案主力軍作用,共查辦案件3.1萬起,是查辦案件最多的一年,其中全國性大要案近300起。及時公佈、曝光這些大案要案,對震懾犯罪、保持對制黃販黃、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活動高壓態勢,以及鼓舞人民群眾關心支持“掃黃打非”鬥爭將起到重要作用。同時再次向社會發出一個強烈的信號,我國政府和司法機關在依法打擊制黃販黃、侵權盜版犯罪活動方面決不手軟。

    30 起重點案件是:

    (一)已宣判的案件:

    1 .天津“3.21”經營盜版光盤案

    2007年12月21日,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對“3.21”販賣盜版光盤案判決:孫雪梅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張立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鄭虹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至此,這起由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安部掛牌督辦,公安部曾發出B級通緝令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網上追逃的銷售非法音像製品案,終於畫上句號。

    2005年12月23日,天津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立案偵查了一起販賣侵權盜版製品案件,並於2006年3月21日將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孫雪梅、張立等6人抓獲,同時端掉藏匿盜版光盤的窩點4個,收繳盜版光盤18萬餘張。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取齊證據後向檢察機關進行了移交。由於有關原因,檢察機關以非法所得數額無法確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做出不予批捕的決定。得知情況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安部、中宣部先後3次召開了有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公安、檢察、法院部門參加的辦案協調會,要求予以嚴厲打擊。7月7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的決定,但犯罪嫌疑人孫雪梅、張立已經逃匿,公安部隨之發出B級通緝令對其進行網上追逃。9月21日,天津市警方將張立抓捕歸案並執行逮捕。懾于“掃黃打非”工作的強大壓力,孫雪梅在逃半年之後,12月25日向天津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04年底開始,孫雪梅先後租用天津市內3處住所,經營從廣州購進的CD、VCD、DVD光盤,後與被告張立合租河東區大王莊新義信裏8-3底商(天津市方城音像製品銷售部),在沒有正式工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于2006年3月開業經營盜版光盤。被告人鄭虹協助參與方城音像銷售部招聘、匯款、銷售等工作。2006年3月21日,經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將3被告抓獲,並從上述經營地點扣押音像製品光盤18萬多張,其中182117張經鑒定屬違法音像製品。

    2 .湖南長沙“1.28”貯存盜版圖書案

    2007年1月28日,在全國“掃黃打非”辦派員直接督辦下,湖南“掃黃打非”辦和公安機關破獲一特大貯存盜版圖書案,共查獲涉嫌盜版圖書268種,約627000 冊(套),碼洋約2032萬元。鋻於盜版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該案列為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

    2007年1月下旬,全國“掃黃打非”辦接到舉報電話,反映在湖南長沙一個盜版書商梁某有3個倉庫存放了數量巨大的盜版圖書。在全國“掃黃打非”辦和公安部直接督辦協調下,1月28日,湖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和長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偵查大隊進行突擊行動,先後搗毀4個貯存盜版圖書的倉庫,共查獲涉嫌盜版圖書268種,約627000冊(套),碼洋約2032萬元,涉及人民衛生出版社、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中國中醫藥出版社、中國財經出版社、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等國內21家出版單位。

    經查,自2004年梁某在長沙市定王臺書市二樓經營“引路燈考試書店”以來,便以營利為目的開始製作、銷售盜版圖書。梁某隨時掌握書市的銷售情況,對於暢銷書他便購買盜版圖書膠片,然後自己聯絡印刷廠進行盜印,再以該套書碼洋的三折對外銷售。其盜印、銷售的基本上是醫科類教材和考試用書。梁某所印製盜版書的印刷廠主要集中在益陽長城印務有限公司、長沙開福區振輝印刷廠等。僅2005年4月底至2006年4月份,益陽長城印務有限公司在梁某沒有提供任何手續、且明知是盜版的情況下,仍然承印《房屋建築工程管理與實務》、《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臨床醫師應試指導(上冊)》、《內科學》等圖書,印刷款總額達83萬餘元。

    9月28日,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判。以侵犯著作權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梁雲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判處被告人梁鉅廣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被告人胡衛民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l0萬元;判處被告單位湖南益陽長城印務有限公司罰金20萬元。一審宣判後,梁鉅廣提出了上訴,12月2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28”長沙貯存盜版圖書案,是目前打擊侵權盜版工作的一個典型案例,對於深挖徹究、追根溯源,具有重要意義。

    3.上海-廣州“3.30”制售非法出版物重大團夥案

    “3.30”案的重要線索最初是廣州“掃黃打非”辦發現的,根據案情,全國“掃黃打非”辦決定由上海為主辦地,上海、廣州兩地“掃黃打非”辦牽頭、由公安局為主組成專案組,分別行動,聯合辦案,其他相關地區配合辦案。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迅速召開會議,作出部署和要求,成立由市“掃黃打非”辦、市新聞出版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執法總隊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的“3.30”案件專案小組。之後,上海市公安局組織精幹力量對“3.30案件”開展了偵查工作,重點對非法書商張建、胡成芳等人的住所和窩點實施了偵控措施。4月25日至27日,專案組派出50名公安幹警,會同市文化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對張建等人居住處及非法書刊儲存窩點依法進行突擊搜查,並兩次截獲從河南新鄉發給張建等人的非法書刊,共查繳和截獲張建等人經營的非法書刊32個品種17216冊,淫穢書刊31個品種13334冊。4月25日,張建、胡成芳被刑事拘留,5月31日,兩人被依法逮捕。

    “3.30”案由全國“掃黃打非”辦和公安部掛牌督辦,為此,多次召開案件協調會。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作出批示,要求把“3.30”案作為重案嚴查,週密組織,特別是要深挖網絡。上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組長王仲偉強調要發揮黨對“掃黃打非”的領導作用,要求公安等部門徹查徹辦、嚴打嚴辦。這些都成為查辦此案的重要指導思想。

    “3.30”案是全國“掃黃打非”鬥爭多年來嚴厲打擊制售非法出版物的一個典型案例,是一起涉及多個省市的集境外走私、境內策劃、印製、運輸、批發、銷售非法出版物為一體的重大團夥案,也是一起涉案品種多、數量大、案中有案、一案帶多案的非法出版物大案。在歷時6個月時間裏,上海、廣東、河南、安徽、江蘇、浙江、天津、山西等地“掃黃打非”、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先後打掉9個制售非法出版物團夥,搗毀印製、儲藏窩點10處,抓獲22名犯罪嫌疑人,查獲非法出版物30多種2萬冊、淫穢及其他非法出版物8.3萬餘冊,查獲一批印製設備。該案的破獲意義重大,它不僅使我們掌握了目前制售非法出版物的新情況,為今後打擊這類犯罪團夥積累了經驗。

    12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3.30”案件涉及上海的主犯張建、胡成芳作出判決,以非法經營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判處張建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胡成芳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3.30案”涉及廣州的葛國順、劉春祥案也將於近日宣判。

    4.上海“4.16”特大經營非法音像製品案

    經過近4個月的週密偵查,4月16日,上海市“掃黃打非”辦、市文化執法總隊、普陀區文化執法大隊聯合公安部門出動60多名執法人員,對位於吳翟路3075號、梅隴一村的兩個非法音像製品批銷窩點採取突擊行動,一舉破獲一個長期從事非法音像製品批發活動的盜版團夥,當場抓獲趙德好、錢小妹等人,在約400平方米 的兩間倉庫內,共收繳非法音像製品616253張。

    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對2007年“4.16”經營非法音像製品案判處被告人趙德好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 判處被告人錢小妹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判處被告人陳士濤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 判處吳明富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非法音像製品依法予以沒收。

    5 .重慶“8.29”制售非法報刊特大團夥網絡案

    2007 年下半年,重慶市面上出現了多類以軍事題材為主的非法報刊,刊載虛假新聞,進行非法銷售,牟取不當利益,嚴重擾亂了報刊市場正常秩序。重慶市“掃黃打非”部門對此高度關注,該市公安局和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經過摸底調查,鎖定了嫌疑人和涉嫌非法報刊批發地點。8月29日 ,重慶市公安局正式立案調查。9月7日,執法人員在渝中區菜園路20號10樓1號的重慶德林傳媒有限公司查獲了一特大非法報刊經營窩點,現場收繳 45 個品種,涉嫌非法報刊共計7萬餘份(冊),經過重慶市新聞出版局出版物鑒定委員會鑒定,有31個品種屬非法報刊。該案的成功查獲,摧毀了一個涉及全國29個省(區、市)、以家族成員組成的特大犯罪團夥。

    經查,重慶德林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林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5 日 註冊,潘江擔任法人代表,其妻彭琴擔任監事,只具備零售圖書、報刊的經營資格。但該公司違反國家出版、發行有關規定,于 2004 年 11 月 3 日 與不具備出版資格的上海東東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東公司”)和陜西華商數碼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華商重慶分公司”)簽定協議,由華商重慶分公司負責印刷《新世紀國際報道》,德林公司負責該報西南片區的發行。 2005 年 3 月 22 日 新聞出版總署認定該報為非法報紙,此後德林公司與東東公司共同將該報更名為《新世紀報道》。彭琴在明知上述情況下仍繼續將該報發給重慶、四川、雲南等地的出版物經營者,從 2005 年 1 月至2007 年6 月,德林公司共計銷售該報 825970 份。德林公司在未經國家出版行政部門審批,且無出版物出版、批發資格的情況下,于 2005 年7 月至 2007 年6 月,先後以《武漢商報》、《漢江商報》、《消費者導報》的刊號出版非法報紙《國際時事週刊》、《大星期》,並交華商重慶分公司印刷。彭琴在明知上述情況下又繼續將這些報紙發給重慶、四川、雲南等地的出版物經營者,德林公司共計銷售該報 586461 份。此外,德林公司還于 2006 年10 月至 2007 年7 月,通過彭琴從北京林某、陳某處購進《軍事時訊》、《軍事大參考》、《國際軍事縱橫》等 14 種非法報刊212750 份,由德林公司批發給重慶市的出版物經營者。

    2007 年12 月11 日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判決:重慶德林傳媒有限公司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40萬元;潘江因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 20 萬元;彭琴被判有期徒刑5 年,並處罰金10 萬元。

    “ 8 .29 ”案是全國整治“四假”(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專項行動期間查獲的重大案件,摧毀了一個涉及全國 29 個省(區、市)、以家族成員組成的特大犯罪團夥。該案是我國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20 年來查獲的第一起涉案線索最多、涉案範圍最廣、利用合法渠道從事非法出版報刊活動的特大團夥網絡案,也是重慶“掃黃打非”工作開展以來破獲的最大案件。該案的成功破獲和及時判決是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同時也是“掃黃打非”部門聯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打擊相對接的典型案例,對制售非法報刊等經營活動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有效凈化和規範了報刊市場秩序。重慶“ 8 ? 29 ”制售非法報刊特大團夥網絡案具有六大特點:一是涉案數量大,涉案金額多;二是家族團夥犯罪,團夥成員多有血緣、姻親關係;三是涉案範圍廣,涉及全國 29 個省(區、市);四是犯罪手段狡猾,利用合法印刷廠印製非法報刊,利用合法報刊發行渠道發行非法報刊;五是跨省換貨發行,不僅發行自己印刷的非法報刊,還與外省市換貨銷售;六是犯罪嫌疑人反偵查能力強,偵破難度大。目前,此案涉及全國其他省區市的重要線索也已基本查清,全國“掃黃打非”辦將進一步加大協調力度,爭取在最短時間內徹查、徹辦、徹究,徹底摧毀這一特大非法報刊製作、發行網絡,推進全國整治“四假”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6 .上海“ 10.20 ” 銷售盜版音像製品網絡案

    2006 年 10 月 20 日 ,上海市“掃黃打非”辦會同公安執法人員對陶毅紅盜版團夥經營的囤售盜版窩點進行集中清查,將陶毅紅、宋繼文、宋繼明等 3 名盜版團夥成員抓獲,當場繳獲盜版音像製品 57 萬餘張、追繳贓款 85 萬餘元人民幣,徹底摧毀了該團夥 9 處以正規店舖為掩蓋的銷售盜版音像製品網絡。10 月30 日,該團夥其他 2 名成員楊中耀、王健向公安機關投案。 2007 年 2 月12 日,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陶毅紅、宋繼文、宋繼明、楊中耀、王健犯銷售侵權複製品罪,向閔行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 月22 日,閔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陶毅紅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 判處被告人宋繼文、宋繼明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六萬元 ; 判處被告人楊中耀、王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十六萬元。查扣在案的贓物予以沒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7 .江蘇“ 8.14 ” 侵犯著作權和販賣淫穢物品團夥案

    2007 年 4 月 25 日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江蘇“ 8.14 ” 侵犯著作權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件作出判決: 以侵犯著作權罪、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決被告人陳和忠有期徒刑 10 年,罰金人民幣 10 萬元 ; 王艷麗有期徒刑 10 年,罰金人民幣 12 萬元;王遠聲有期徒刑 5 年,罰金人民幣 6 萬元 ; 徐洪兵有期徒刑 5 年,罰金人民幣 6 萬元 ; 沈業平、陳洋、張時中、方開霞、耿以良、程莉等 6 名被告也被判處年數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06 年 8 月 14 日 晚至 15 日晨,江蘇省“掃黃打非”、文化執法部門和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通力合作,在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等部門的配合下,出動執法人員 110 多人,在南京和廣州兩地對 13 個非法音像經營窩點同時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抓獲陳和忠、王艷麗等犯罪嫌疑人 19 名,查扣非法音像製品 l5 萬餘張,摧毀了一個覆蓋江蘇五市的非法音像製品經營團夥。隨後,執法人員繼續擴大戰果,在全省範圍內對涉案人員進行追查,又收繳非法音像製品 12 萬多張,抓獲犯罪嫌疑人 6 名。

    8 .河南商丘“ 7.27 ” 非法經營盜版音像製品案

    2007 年 8 月 30 日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對“ 7.27 ” 非法經營盜版音像製品案作出判決,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一審判處劉梅有期徒刑 15 年,剝奪政治權利 5 年,並處罰金 5 萬元;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一審判處丁利有期徒刑 14 年,剝奪政治權利 5 年,並處罰金 5 萬元。

    2006 年 7 月 27 日 ,河南省“掃黃打非”辦、文化廳、公安廳與商丘市文化局、商丘市公安局聯合執法,對位於商丘市梁園區京龍商貿城內的地下盜版音像倉庫進行查處。當場查獲違法音像製品 225 個品種 37.81 萬張,涉嫌淫穢音像製品 7670 張。商丘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認真開展偵查工作,將主要犯罪嫌疑人劉梅、丁利抓獲歸案。經法院審理查明: 2005 年 4 月以來,劉梅、丁利夫婦以營利為目的,在商丘市梁園區京龍商貿城內經營淫穢及盜版光盤生意。 2005 年 6 至 8 月間,劉梅、丁利夫婦共銷售淫穢光碟 8400 張。 2006 年 7 月 27 日 ,商丘市公安局在對梁園區京龍商貿城丙區 101 、 104 倉庫進行搜查時,又當場查扣淫穢光盤 7670 張。

    9 .廣州“ 6.21 ” 侵犯著作權案

    2006 年 6 月 21 日 ,廣州市文化執法總隊在“廣東美圖影音有限公司”倉庫檢查時,現場查獲盜版音像製品《星蘋果樂園》 45707 張及銷售單據一批。經查,該案是一宗合法音像發行公司與出版社工作人員相互勾結,合謀製作複製銷售侵權盜版音像製品的案件。該劇由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發行,廣東美圖影音有限公司總經銷。 2006 年 10 月 21 日 ,廣東美圖影音有限公司法人黃壯業被捕, 12 月 8 日 ,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影視部主任劉景初被捕。 2007 年 8 月 27 日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以黃壯業、劉景初侵犯著作權罪向白雲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9 月 24 日 ,白雲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廣東美圖影音有限公司法人黃壯業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十萬元;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影視部主任劉景初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10 .上海“ 2.7 ” 銷售侵權複製品案

    2007 年 2 月 7 日 ,上海市“掃黃打非”、公安、文化執法機構在破獲一起盜版團夥案中,掌握了楊澤鋒、吳衛東合夥銷售侵權複製品的線索,並於當天對楊澤鋒在奉賢區西閘公路“新南家園”租住地進行突擊檢查,查獲盜版音像製品 127500 張,吳衛東被當場抓獲並刑事拘留。 3 月 16 日 ,上海市“掃黃打非”辦組織市文化執法總隊、普陀區公安、文化執法等部門,于奉賢區金都雅苑一民宅查獲盜版光盤 131894 張、偽造的音像製品防偽標誌 7 萬餘枚,嫌疑人楊澤鋒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經查,從 2006 年 10 月開始,楊澤鋒、吳衛東以營利為目的,共同出資購買盜版光盤,楊澤鋒主要負責聯絡買家和賣家,吳衛東主要負責提貨和送貨。 10 月 10 日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楊澤鋒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 判處被告人吳衛東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11 .浙江慈溪“ 7.26 ” 販賣淫穢光盤案

    7 月 26 日 ,慈溪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在該市滸山街道日常巡查時,查獲段某銷售的 208 張光盤中,有 137 張淫穢光盤。據段某交待,其淫穢光盤是從張某處批發來的。根據線索, 7 月 29 日 ,執法人員在滸山商都一齣租房內將張某抓獲,並現場查獲淫穢光盤 4790 張。經查, 2007 年以來,張某多次從廣州、義烏等地以每張 0.7 至 0.8 元的價格購進淫穢光盤,以每張 1 至 2 元的價格批發給段某等人,段某等以每張 2 至 3 元的價格兜售。 10 月 16 日 ,慈溪市人民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 1 萬元,判處段某有期徒刑 1 年並處罰金 1 千元。

    12 .廣西勾結境外淫穢色情網站在境內制黃販黃案

    2005 年底,廣西柳州市新聞出版局根據群眾舉報,發現該市有一團夥在互聯網上設立黃色網站“亞洲第一色情網站”和“成人碟專賣店”,利用網絡進行制黃販黃活動。 2006 年 7 月 14 日 ,辦案人員將正在某網吧計算機上進行不法交易的邱建平抓獲,當場在其上網的計算機上獲取了其犯罪信息和相關證據,並在其租住地查獲三個貨架的淫穢色情光盤成品 8648 張、母盤 2760 張。根據邱交待線索, 7 月 15 日 ,專案組將該團夥“頭目”覃榮義(男, 38 歲,柳城縣審計局幹部)抓獲。 經查,覃榮義、邱建平、邱建強自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 14 日間利用互聯網發佈相關信息並通過快遞方式向全國各地販賣,複製、販賣淫穢光碟共計 5660 張,另複製淫穢光碟 8105 張,並違法獲利 169816 元。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首犯覃榮義被判處有期徒刑 12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8 萬元,另兩名被告人邱建平、邱建強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並處罰金 7 萬元及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 6 萬元。

    13 .海南非法報刊《中國法治新聞》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以林明豪為首的“《中國法治新聞》海南代表處”犯罪團夥,假冒記者身份,打著“《中國法治新聞》海南代表處”的幌子,多次以在新聞媒體上曝光負面新聞相威脅的手段向有關單位、企業索取錢財、招搖撞騙,在社會上産生了惡劣的影響。近日,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判決林明豪等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林明豪有期徒刑八年、黃金有期徒刑五年、莊帥有期徒刑三年、陳捷勇有期徒刑3年。

    14 .重慶“ 12.13 ” 特大盜版光盤刻錄團夥案

    2006 年 12 月 13 日 ,根據舉報線索,重慶市“掃黃打非”辦協調公安、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等部門聯合行動,成功端掉一個集印刷、刻錄、包裝、銷售為一體的盜版光盤制售工廠和兩個發貨點,現場繳獲盜版刻錄 DVD 光盤和計算機軟體光盤 50.6 萬多張,現場收繳盜版光盤彩色印刷紙包裝盒 112.7 萬多張。經重慶市出版物鑒定委員會鑒定,查獲的 DVD 光盤和計算機軟體均為非法製品。

    經查,從 2006 年下半年開始,李源在沒有任何經營手續的情況下,與他人合夥,以每人出 2 萬張光盤、電腦刻錄機等實物的方式,組成非法經營團夥,租用沙坪壩區覃家崗雙碑 8 號重慶集茂彩印有限公司的庫房,用來製作、刻錄盜版光盤成品銷售,在石橋鋪華宇商務公寓 29 棟 9-17 專門設有銷售點。

    2007 年 11 月 5 日 ,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對“ 12.13 ” 特大盜版光盤刻錄團夥案作出判決,案犯李源因非法經營罪被依法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産五萬元。目前,該案其他涉案人員的調查審理工作仍在進行中。

    15 .江蘇省網絡淫穢色情系列案件( 10 起)

    近其,江蘇省加大網上“掃黃打非”工作,並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對“紅河谷快樂王國”網絡傳播淫穢物品案等 10 起網絡淫穢案件被依法判決, 20 余名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處罰。

    1. 徐州“紅河谷快樂王國”網絡傳播淫穢物品案,主犯王克濤被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紅河谷快樂王國”網站由網民“猴子”(中國人,現居住在澳大利亞)于 2005 年 10 月創建。該網站有 9 大板塊 62 個欄目,其中四個板塊中發佈有“嫖娼”、“找小姐”、“一夜情”等具體描述各類性交易、性活動的淫穢色情帖子多達 13817 篇,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具有很強的教唆性,共擁有約 2 萬名註冊會員。網站管理員分為 5 級,多達 80 余人,遍及 28 個省市。該案被列入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徐州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 5 月 28 日 至 6 月 5 日 ,專案組先後赴全國 8 個省市、抓獲犯罪嫌疑人 15 名。江蘇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徐毅英專程到徐州協調督辦案件查處工作。省“掃黃打非”辦組織人員趕赴徐州,現場對從該網站下載的 13817 篇文章進行鑒定,認定淫穢內容文章有 12972 篇,認定色情及夾雜淫穢、色情內容、低級庸俗、有害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文章有 654 篇。徐州市“掃黃打非”辦和公安部門還請當地檢察院提前介入研討有關法律問題。 2007 年 11 月 9 日 ,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主犯王克濤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 2 萬元;顧峰等另 14 名被告人分別以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刑罰。

    2. 徐州“ 4.10 ” 特大系列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牟利案,主犯祝為歌被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 4 月 10 日 ,徐州市公安機關發現該市楓信科技公司出租的一台服務器上建有 5 個淫穢色情網站,這些網站共有註冊會員 21 萬餘人,主帖 17 萬餘篇,其中大部分為淫穢色情圖片和電影。 4 月 12 日 ,犯罪嫌疑人祝為歌在山東日照被抓獲。 4 月 23 日 、 26 日,又分別在四川達州、山東日照將其同夥黨永忠、魏金更抓獲。據祝為歌交待, 2006 年 7 月,其申請互聯網域名,和網友黨永忠共同建設了這些淫穢色情網站,由祝為歌的同班同學魏金更對網站進行維護管理,通過網站發佈廣告賺取廣告費一萬餘元。他們最初將網站放在國外服務器上,為提高網站訪問速度,今年 4 月 3 日將這些網站移至徐州存放,運營時間不足 10 日即被警方查獲。 2007 年 9 月 28 日 ,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祝為歌有期徒刑 10 年、並處罰金 2 萬元,判處黨永忠有期徒刑 4 年,並處罰金 3 千元,判處魏金更有期徒刑 4 年,並處罰金 3 千元。

    3. 南京“大富豪影院”網站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主犯廖奇平被判處有期徒刑 8 年。 2007 年 4 月 27 日 ,南京市公安機關發現“大富豪影院”網站提供淫穢色情電影觀看、下載。該網站 VIP 區共有涉嫌淫穢色情電影 259 部,已被點擊觀看 5088 次。網站擁有用戶 13274 人,會員 900 人,已收會費 47266 元。 4 月 30 日 ,犯罪嫌疑人廖奇平被抓獲。 9 月 7 日 ,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廖奇平有期徒刑 8 年零 6 個月,並處罰金 5 萬元。

    4. 揚州網上組織賣淫案,主犯田明斌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年。 2007 年 5 月下旬,揚州市公安局發現《新浪網》“紫竹院的 BLOG ”在網上公開提供美女陪遊服務。該博客稱,“華婷”旅遊公司提供全方位美女陪遊、保姆式服務,並明碼標價, 24 小時接受預約。 6 月 26 日 ,專案組將主要組織者田建華、田明斌和 4 名賣淫女抓獲。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揚州市維揚區人民法院以介紹賣淫罪判處被告人田明斌有期徒刑 5 年 2 個月,並處罰金 5 萬元;以介紹賣淫罪判處被告人田建華有期徒刑 1 年,並處罰金 2 萬元。

    5. 南京“天天貼圖”網站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主犯羅吉成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緩期 5 年執行。 5 月 15 日 ,南京市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天天圖站”網站內存有淫穢色情發帖 3000 多個及色情圖片近萬張。經查,涉案服務器一直被廣東雲浮市一網民利用黑客技術入侵並控制。 5 月 24 日 ,專案民警在廣東省雲浮市將犯罪嫌疑人羅吉程(男, 17 歲)抓獲。經審查,羅吉程交代了其於今年 4 月運用黑客手段入侵南京電信苜蓿園機房的一台服務器,並申請域名開辦“天天圖站”網站傳播淫穢色情圖片進行牟利的犯罪事實。 9 月 24 日 ,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羅吉程有期徒刑 3 年,緩期 5 年執行,並處罰金 5000 元。

    6. 無錫“北美大院”論壇傳播淫穢物品案,主犯宋樂意被判處有期徒刑 10 個月。今年 5 月,無錫市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無錫市電信 IDC 機房《北美大院》論壇涉嫌傳播淫穢色情物品。該論壇發佈淫穢色情影視 BT 種子電影 200 多個,論壇註冊會員總數達 6000 余名。經查,該網站遠程維護地址位於山東省東營市。 6 月 8 日 ,犯罪嫌疑人宋樂意在山東省東營市被抓獲。經審查,宋交待其為了提高自己網站的訪問量,於今年 3 月開始,在無錫市電信 IDC 機房租用服務器空間,在互聯網開設以性虐待內容為主《北美大院》論壇,併發布淫穢影視 BT 種子,宋還交待了為其共同維護色情網站的另一未曾謀面的網上同夥, 6 月 20 日 ,該犯罪同夥劉風強在浙江台州落網。 9 月 30 日 ,無錫市崇安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宋樂意有期徒刑 10 個月,劉風強拘役 5 個月。

    7. 南京“台灣 AB 成人導航”網站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主犯鬱金鑫被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犯罪嫌疑人鬱金鑫租用江蘇省移動公司服務器開辦“台灣 AB 成人導航”網站,提供淫穢色情網站鏈結導航。同時該網站內的“台灣 AB 論壇”中有淫穢色情文章 199 篇,註冊會員 272 人,淫穢文章總點擊數達 12000 余次。 4 月 28 日 南京市公安機關將其抓獲。 7 月 10 日 ,南京市白下區人民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鬱金鑫有期徒刑 6 個月,並處罰金 1 萬元。

    8. 徐州“子戲”論壇傳播淫穢物品案,主犯程偉偉被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犯罪嫌疑人程偉偉於今年 3 月申請免費域名在四川綿陽一服務器上建設了“子戲”網站,並上傳了 400 多張淫穢圖片,發展會員 100 余人。 4 月 15 日 ,程偉偉被徐州市公安機關抓獲。 8 月 26 日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程偉偉有期徒刑 6 個月。

    9. 揚州“釋欲達摩堂”網站管理員傳播淫穢物品案,主犯雎萬星被判處有期徒刑 6 個月,緩期 1 年執行。今年 4 月,揚州公安機關工作發現,儀徵一網民“星寒”擔任境外淫穢色情網站《釋欲達摩堂》網站“美腿制服”版版主,併發布色情淫穢信息。經進一步偵察發現,該網民從 2006 年 11 月,就開始登陸該淫穢色情網站,並在網站上擔任版主對網站進行維護,發佈了大量色情淫穢信息。 6 月 29 日 ,犯罪嫌疑人雎萬星在家中被抓獲。 10 月 11 日 ,儀徵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被告人雎萬星有期徒刑 6 個月,緩期 1 年執行。

    10. 揚州“買春軍團”淫穢色情網站聯盟案,主犯徐偉國被處拘役 4 個月。“買春軍團”淫穢色情網站服務器位於美國密西西比大學,下設 41 個淫穢色情網站,均以淫穢色情信息為主要內容,提供淫穢色情圖片、小説、電影下載、賣淫嫖娼信息交流、裸聊視頻聊天等服務,共發展會員 10 萬餘人。犯罪嫌疑人徐偉國在“紅河谷”、“買春軍團”、“採花堂”等色情網站上註冊或低價購買色情網站註冊帳號,並通過使用多個 QQ 號在網上向他人高價出售,自 2006 年 4 月以來,販賣色情網站賬號 320 余個,牟取非法利益達 4 萬餘元。 5 月 10 日 ,犯罪嫌疑人徐偉國被揚州市公安機關抓獲。 2007 年 11 月 22 日 ,揚州市維揚區人民法院以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被告人徐偉國拘役 4 個月,處罰金 5000 元。

    16 .山西運城假記者馮傑詐騙案

    11 月 28 日 上午,號稱“最牛的假記者”馮傑被山西運城河津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 6 年,沒收非法所得 72100 元,並處罰金 75000 元。

    此案是今年山西整治“四假”專項鬥爭中由運城市“掃黃打非”辦和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查獲,並被山西省“掃黃打非”辦列為 2007 年重點督辦案件。今年 7 月,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在一交通收費站例行檢查中,發現一持法制月報社運城工作站河津分站介紹信的貨車司機要求減免過路費,遂將其介紹信予以暫扣。經調查,該介紹信是從法制月報社運城工作站河津分站站長馮傑那裏花 1900 元購買來的。執法人員幾經週折將馮傑抓獲,其非法設立的法制月報社運城工作站河津分站被依法取締。經司法機關查實,《法制月報》早在 2003 年報刊治散治濫整頓中已被有關單位吊銷刊號,馮傑所自稱的法制月報社運城工作站河津分站純屬非法機構, 2005 年以來,馮傑以假冒的法制月報社記者身份招搖撞騙,採用寫表揚稿宣傳,送假榮譽證書、假榮譽銅牌,賣假新聞採訪牌、假採訪介紹信等方法向當事人索取財物,先後在河津市清澗三村、清澗四村、杜家灣、老夭頭煤礦、宏達集團、交通綜合執法大隊、下化鄉半坡村、大興集團等單位多次實施詐騙,共騙取人民幣 72100 元。

    17 .山西長治假記者李志祥詐騙案

    2007 年 1 月 5 日 ,長治市郊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假記者身份的李志祥有期徒刑 7 年,並處罰金 20000 元。

    李志祥是一個多次利用假記者身份進行詐騙的慣犯。經查明: 2005 年 6 月期間,李志祥冒充法制日報記者和山西鋒衛律師事務所律師,以能幫周某救出丈夫王奴順( 2005 年 4 月 30 日 因入室搶劫被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抓獲)為由,騙取周 23500 元。 2005 年 10 月期間,李志祥冒充法制日報山西記者站記者,以能幫劉某調動工作為由,騙取劉 20000 元。 2006 年 3 月18日 ,李志祥虛構其是山西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以能幫助趙某和王某打官司為由,騙取趙、王 3000 元。2006 年 4 月10 日,李志祥持法制日報新聞記者證到長治市公安局郊區分局,要求解決王某、趙某案件情況,並以“法制日報讀者維權服務中心”名義向郊區公安分局下發了“關於趙某、王某詐騙案的司法建議書”要求立即撤案。經查,李志祥所持記者證為假證,山西也無“法制日報讀者維權服務中心”這一機構。 2006 年 5 月 12 日 ,李志祥被刑事拘留,從其隨身物品中發現了他本人的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後經查驗,均係偽造的假證件。

    18 .青島“ 8.29 ” 葛遵營、葛慧芳批銷淫穢光盤案

    2007 年 2 月 12 日 ,山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對青島“ 8.29 ” 葛遵營、葛慧芳批銷淫穢光盤案進行公開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罪判處該案被告葛遵營、葛慧芳有期徒刑各四年,並處不等罰金。該案的判決,是青島市“掃黃打非”等執法部門及時查處、檢察機關及時起訴、法院及時判決的結果,有力地震懾了制黃販黃不法分子囂張氣焰。

    2006 年 8 月 29 日 ,山東省青島市新聞出版稽查隊和市北區“掃黃打非”辦會同公安部門,對位於濱縣路 30 號內一批銷盜版淫穢光盤窩點進行了突擊檢查,查獲盜版音像製品 6005 盤,淫穢光盤 1560 盤,當事人葛慧芳、葛遵營姐弟被當場抓獲。 2007 年 2 月 12 日 ,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罪判處葛遵營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四百元;判處葛慧芳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二百元。

    (二)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12 起)

    19 .廣州“ 3.17 ” 特大磨碼盜版光盤案

    2007 年 3 月 17 日 ,在全國“掃黃打非”辦、廣東省“掃黃打非”辦直接督辦下,廣州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成功破獲一起特大磨碼、造碼盜版光盤案,查獲非法音像製品 181 萬餘張,母盤 3301 張,涉嫌淫穢光盤 150 張,光盤磨碼機 30 臺。這是我國開展“掃黃打非”鬥爭二十多年來查獲的最大一起磨碼、造碼盜版光盤生産窩點案件。

    2007 年 3 月 16 日 ,全國“掃黃打非”辦接有關部門舉報,反映在廣州機場路附近有一特大盜版窩點,全國“掃黃打非”辦領導當即決定派員赴廣州督辦此案。 3 月 17 日 夜間 11 時許,廣東省“掃黃打非”辦和廣州市文化市場執法總隊快速反應,果敢出擊,經過近 l0 小時的艱苦工作,在一包裝車間以及 11 個涉嫌非法音像製品倉庫,查獲 181 萬餘張涉嫌非法音像製品, 30 臺磨毀光盤 SID 碼磨碼機, 3301 張母盤, 150 張涉嫌淫穢光盤。據調查,該窩點白天休息夜間生産,一台磨碼機 8 小時可磨碼盜版盤近一萬張, 30 臺磨碼機 8 小時可磨盜版盤近 30 萬張。此外,該窩點還為盜版光盤偽造 SID 碼。

    該盜版窩點設置在機場路廣東音像城附近,磨碼、造碼盜版光盤數量巨大,向全國各地輻射張力大,此案破獲成功對盜版犯罪分子是極大的震懾,對穩定繁榮廣東乃至全國出版物市場有著重要的作用。同時,磨碼、造碼等犯罪活動處於策劃、印製、儲存、發行中間環節,是新的犯罪動向,為全國“掃黃打非”應對和查辦此類案件積累了經驗。此案的破獲再次顯示出我國政府堅決打擊侵權盜版的決心,美國電影協會等國際組織也高度評價這次破案行動,稱其是“一次了不起的行動”,産生了良好的國際影響。

    該案由全國“掃黃打非”辦和公安部掛牌督辦。廣東警方成立了強有力的專案組開展案件偵辦工作,按照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確立的“徹查、徹辦、徹究”原則,追根溯源,全面開展對檢測出的第一批涉案有關出版、複製單位進行調查取證工作。目前,公安機關刑拘了 15 名犯罪嫌疑人,其中 10 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于 9 月 26 日 被移送廣州市檢察院提起訴訟。廣東省新聞出版局對有關涉案出版、複製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汕頭海洋音像出版社: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2100 元,並處 15000 元罰款。廣東太平洋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沒收違法複製的盜版光盤;罰款 200000 元;責令停業整頓 1 個月。

    20 .深圳“ 4.13 ” “ 4.17 ” “ 4.20 ” 走私盜版光盤系列案

    “掃黃打非”夏季戰役一開始,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深圳片部隊接連查獲“ 4.13 ”“ 4.17 ”“ 4.20 ”涉嫌走私盜版光盤及非法出版物案,緝獲涉嫌盜版光盤 33.11 萬張,六合彩報 6200 份。 4 月 13 日淩晨 ,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深圳邊防支隊執勤官兵在東角頭海域查扣涉嫌走私的“粵陽西 29103 ” 快艇 1 艘、當事人 1 名,緝獲六合彩報 6200 份。 4 月 17 日 ,邊防六支隊接有人企圖走私盜版光盤的線報後,立即派出執勤官兵前往指定地點設伏。晚 22 時許,在後海濱邊境地段,一舉查扣“湘 J40195 ”人貨車 1 輛,緝獲盜版光盤 79 箱,共計 12 萬張。 4 月 20 日淩晨 ,深圳邊防支隊船艇大隊採用雙艇夾擊、海陸聯動,在深圳後海灣紅樹林附近海域查獲 250 匹馬力快艇和 40 匹馬力快艇各一艘,當場查獲涉嫌盜版軟體光盤 21 萬餘張,白銀 592.373 公斤 ,案值約 250 萬元。系列案已分別移交深圳有關部門處理。

    21 .長沙“ 6.21 ”盜版教輔圖書案

    6 月 21 日 ,根據群眾舉報,長沙市“掃黃打非”辦會同市新聞出版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長沙市馬坡嶺紅旗路一齣租倉庫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倉庫內儲存有《劍橋少兒英語預備期》、《劍橋少兒英語一期、二期、三期》、《劍橋少兒英語 A 、B 考試卷》等五個品種的《劍橋少兒英語》非法教輔用書共計 16 萬餘冊,各類磁帶 1.5 萬餘盒,同時還發現配有磁帶成套對外銷售的《劍橋少兒英語》、《新編標準日語》、《洪恩英語》共計 2 萬餘套,碼洋達 360 余萬元。經查該倉庫承租人為宋立平和宋為忠。他們于 2004 年下半年從廣州來長沙從事無證和盜版經營活動長達三年。兩人係合夥經營,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平時行為相當隱蔽。目前此案已移交長沙市公安局進一步查辦。

    22 .深圳“ 7.07 ” 、“ 7.24 ” 走私、批銷非法報刊團夥案

    7 月 7 日 淩晨 5 時,在全國“掃黃打非”辦協調安排下,深圳“掃黃打非”辦、公安等部門實施統一行動,對羅湖、福田三個分銷點及一批零售點進行清查,一舉破獲這一兩對夫婦走私販賣非法報刊團夥犯罪案,溫某、黃某夫婦,鐘某、黃某夫婦等團夥骨幹 24 名悉數落網,其中 7 名主犯被刑拘。行動中收繳走私入境的境外報刊 1000 多份,作案車輛四台,此外還繳獲非法銷售記錄賬本 5 冊、銷售賬單 4 份。

    繼 7 月 7 日 打掉走私銷售香港反動報刊團夥之後, 7 月 24 日 深圳又打掉一個批銷非法報刊的犯罪團夥。抓獲涉案嫌疑人 23 名,破獲儲存非法報紙倉庫 2 個,收繳非法報紙 127 種、 248589 份,車輛 4 臺,違法所得 22 萬餘元,並收繳了《軍事視點》、《環球軍事評論》等一批軍事類非法報紙。

    23 .鄭州“ 7.08 ” 特大儲運、批銷淫穢光盤團夥案

    2007 年 7 月 8 日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鄭州市公安機關破獲迄今鄭州最大一起儲運、販賣淫穢光盤窩點案,在河南省農資儲運倉庫院內 1 8 號倉庫現場查獲 8 萬多張淫穢光盤和部分半成品淫穢光盤,抓獲張吉祥等 4 名犯罪嫌疑人。該案成功破獲是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部門認真貫徹“掃黃打非”夏季戰役工作部署、深挖制黃販黃、非法出版源頭取得的重大戰果。目前,上述 4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4 .廣州“ 7.10 ” 儲存走私盜版光盤窩點案

    2007 年 7 月 10 日 ,廣州市“掃黃打非”辦根據群眾舉報,組織市文化執法總隊、公安、工商、城管、知識産權稽查隊及白雲區文化執法隊等部門,對白雲區小坪村吉昌圍工業區內多個可疑倉庫進行勘查中查獲盜版光盤 91 萬張。初步查驗該批盜版光盤為境外通過水路走私進入國內,全部蝕刻境外光盤來源識別碼的 VCD 光盤,內容包括境外卡通片及港臺故事片等。目前,執法人員正在努力追緝倉庫承租人等涉案人員,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25 .南昌“ 7.10 ” 非法音像製品批銷窩點案

    江西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聯合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根據群眾舉報,于 7 月 10 日 展開突擊行動,一舉端掉隱蔽在南昌市洪城家電市場 11 棟二樓的大型非法音像製品批銷倉庫,當場收繳非法音像製品 47 萬張(盒),其中 VCD46 萬餘張、 DVD3000 余張、音樂磁帶 6000 余盒。。這是江西今年以來打掉的規模最大、數量最多的非法音像製品窩點。目前,江西省文化市場稽查總隊和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還在對此案進行深挖徹究。

    26 .鄭州“ 7.11 ” 淫穢盜版光盤窩點案

    7 月 11 日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鄭州市“掃黃打非”辦組織協調出版物市場稽查大隊、中原區公安分局在一座二層樓房 11 個房間內查獲了上千種淫穢色情、盜版光盤。公安人員當場控制了 5 名嫌疑人員。經查,現場共有各類盜版光盤 25 萬餘張,其中淫穢光盤 3 萬餘張。稽查人員還收集提取與違法活動相關的票據和賬冊,對淫穢、盜版光盤分別提樣取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7 .北京“ 9.12 ” 、“ 10.12 ” 、“ 10. 29 ” 系列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北京市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掃黃打非”辦提出的“徹查、徹究、徹辦”的辦案原則,從遊商身上發現的重要線索入手,追根究底,連續作戰,連破“ 9.12 ”、“ 10.12 ”、“ 10. 29 ” 三起制售非法出版物大案。

    9 月 12 日 ,北京市“掃黃打非”辦根據舉報和巡查獲得的線索,在西城區三里河三區一居民樓附近將正在從事販賣非法出版物的宣某、王某夫妻二人抓獲,從三輪車上及其住處收繳非法出版物 19 種、 368 冊。經審訊,宣某、王某供出了上線供貨人住處和藏書窩點的詳細地址。隨後,公安、文化執法等部門根據宣某、王某供出的線索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跟蹤、調查和取證。

    10 月 12 日 ,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和市文化執法總隊又會同朝陽公安分局和十八里店派出所幹警,在朝陽區十八里店鄉果園新村和陳家村兩個窩點起獲非法出版物 119 種、 1.1 冊,淫穢圖書 254 冊。抓獲涉案嫌疑人王某和孫某母女。犯罪嫌疑人王某于 10 月 13 日 被朝陽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隨後,執法人員按照北京市委領導的批示精神,進一步追查“ 10.12 ” 案件供貨源頭。

    10 月 29 日 淩晨 5 點至 30 日淩晨 2 點,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協調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市文化執法總隊、朝陽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兵分三路,經過 21 個小時的連續工作,跟蹤追查至豐台區盧溝橋鄉大瓦窯村 158 號和石景山區的首都重型機械廠出租房內,將為“ 10.12 ” 案涉案人提供貨源的非法出版物製作、銷售窩點端掉,當場繳獲非法出版物 16 種、6670 冊,淫穢圖書6 種、 7000 余冊,非法出版物、淫穢圖書封面 27 種、25000 余張,用於印刷、製作非法出版物、淫穢圖書的膠片 22 種、3500 余張。涉案人員王某、吳某夫妻二人也分別落入法網。

    28 .江蘇無錫“ 10.17 ” 非法報紙發行窩點案

    10 月份,江蘇省無錫市“掃黃打非”辦根據群眾舉報,會同該市公安局和鐵道管理部門,連續兩次在中鐵快運無錫公司營業部查獲大量非法報紙並剷除一發行非法報紙窩點,收繳軍事類、時政類、淫穢色情類等各種非法報紙 90 余種,共 68000 余份。10 月 16 日 晚,市“掃黃打非”辦組織出動文化市場執法人員、公安幹警及火車站工作人員 20 余名,在該市火車站行包提貨處設點守候伏擊。17 日淩晨 2 時許,當貨主吳某兄弟二人駕車至行包房提貨裝車時,執法人員迅速出擊,當場查獲非法報紙 27 件。淩晨 5 時 30 分,執法人員在吳某位於該市濱湖區溪南路新村自行車庫內的非法報紙存儲分銷窩點又查獲一汽車即將分銷出去的非法報紙。經清點,此次檢查共收繳各種非法報紙 93 種,共 38546 份,收繳的非法報紙品種之多、數量之大,在無錫還是首次。無錫市公安機關已經正式立案並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刑事拘留。按照徹查、徹辦、徹究的原則, 10 月 23 日 ,在中鐵快運無錫公司的大力配合下,再次對該營業部 10 月 17 日 後陸續托運至無錫的報紙品名貨件進行重點查驗,共扣押 4 名收貨人的涉嫌非法報紙 42 件、約 30000 份,其中為吳某的為 27 件、約 18000 份。

    29 .廣州“ 10.17 ” 非法音像製品經營窩點案

    10 月 17 日 ,廣州市“掃黃打非”、文化執法、公安等部門一舉端掉 3 個非法音像製品倉庫,收繳非法音像製品 HDVD 315.2 萬張,控制涉案人員 34 名。 10 月 17 日 中午,在廣州市“掃黃打非”辦的組織協調下,市、區兩級文化、公安、工商、城管執法部門迅速展開行動,對越秀區濂泉路 42 號大院的 2 個涉案倉庫和雲泉路的 1 個涉案倉庫同時進行突擊檢查,共查獲非法 HDVD 共 315.2 萬張、包裝封面紙 310 萬張,控制涉案人員 34 名。這是廣州市今年以來最大一個集倉儲、包裝、批銷于一體的非法音像製品經營窩點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30 .河南開封“ 12.11 ” 特大制售非法教輔圖書案

    近日,河南省開封市公安局一舉偵破一特大非法出版物案,現場收繳非法出版的教輔讀物《快樂學習叢書》 28 萬冊,碼洋達 300 余萬;另外初步查明,已售非法出版物碼洋達 3100 萬元。

    根據群眾舉報,河南省公安廳和開封市公安局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 對“中國新聞聯合出版社”非法出版銷售教輔讀物《快樂學習叢書》立案查辦。 2007 年 12 月 11 日 ,開封市公安局治安處會同開封市公安局禹王臺分局刑警隊在鄭州聯合行動,將主要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該團夥共 8 人全被抓獲,並被迅速帶至開封市公安局訊問。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等4人對所從事的非法出版活動供認不諱。

    經查,初步查明所謂的“中國新聞聯合出版社”根本不存在,該教輔讀物《快樂學習叢書》也無中國標準書號,係典型的非法出版物,實際出版、發行者為位於鄭州市的鄭州宇宙圖書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李某,業務經理為左某,該公司 2007 年 7 月註冊,前身為蘭卡科教信息社。該公司規模大,有專門儲存非法出版物的倉庫和固定的印刷地點,經營非法出版物多年,非法教輔行銷河南省各地市 70 余個縣。目前,上述 4 人已經被刑事拘留。近 28 萬冊碼洋達 300 余萬元的非法出版物被當場收繳。辦案人員初步核查了該公司的銷售記錄,已銷售的非法出版物總金額達 31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