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恢復
湖南正清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魚腥草注射液(2ml)肌內注射使用
根據《關於魚腥草注射液等7個注射劑有關處理決定的通知》和《關於肌注用魚腥草注射液等注射劑恢復使用申報資料和程序的通知》有關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湖南正清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恢復魚腥草注射液(2ml)肌內注射使用的申請資料進行了審查,對生産情況和條件進行了現場核查,並進行了抽樣檢驗,結果符合恢復魚腥草注射液肌內注射使用的相關要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意恢復湖南正清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魚腥草注射液(2ml)肌內注射使用。
關於恢復湖南正清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魚腥草注射液(2ml)肌內注射使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關於魚腥草注射液等7個注射劑有關處理決定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06〕461號)和《關於肌注用魚腥草注射液等注射劑恢復使用申報資料和程序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06〕474號)有關要求,國家局組織對湖南正清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恢復魚腥草注射液(2ml)肌內注射使用的申請資料進行了審查,對生産情況和條件進行了現場核查,並進行了抽樣檢驗,結果符合恢復魚腥草注射液肌內注射使用的相關要求。國家局同意恢復湖南正清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魚腥草注射液(2ml)肌內注射使用。
請各省(區、市)局通知轄區內藥品使用單位,請湖南省局通知湖南正清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加強有關監管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