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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台州路橋區病蟲害檢驗檢疫不嚴再遭林業局通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5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3月5日訊 2007年12月27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在對調入的松木包裝材料進行復檢時,查獲4個由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燎原電纜有限公司調運的沒有《植物檢疫證》的松木質電纜盤,經專家鑒定,該批電纜盤帶有松材線蟲活體。此前,重慶市萬州區也查獲到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華田工業有限公司無證調運帶有松材線蟲的松木包裝材料,國家林業局對此事件進行了通報批評,要求浙江省認真整改。但事隔僅8個月,浙江省又出現同樣事件,性質極為嚴重。這充分反映出浙江省不重視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對轄區內發生的違法事件不認真對待,不整改,對台州市路橋區的違法案件處置不力等諸多問題。同時也反映出浙江省的一些地方檢疫機構隊伍渙散、執法不嚴,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漏檢嚴重的情況。

    鋻於此事件的嚴重性及造成的不良影響,國家林業局決定對浙江省林業廳進行通報批評。希望浙江省林業廳切實吸取教訓,認真查找工作中的問題,進一步提高對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的認識並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堅決杜絕松材線蟲病擴散蔓延,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目前,我國松材線蟲病的防治形勢仍十分嚴峻,各地也要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加大檢疫執法工作力度,切實解決目前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檢疫執法,防止松材線蟲病的擴散蔓延,為保護我國林木資源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