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8年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公示
按照原人事部、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在有關學校(單位)認真遴選、公示的基礎上,經我部組織專家評審等程序,現將教育部2008年擬推薦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予以公示。自公佈之日起7日內,對推薦人選有異議者,請以書面形式向我部人事司提出,並簽署本人姓名,寫明本人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以便核實了解有關情況。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衚同35號,教育部人事司教師與專家工作處(郵政編碼: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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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事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教育部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