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車改後出現的“補貼照拿、公車照坐”等新腐敗現象,珠海近期出臺四項監管新措施,組織開展“車改回頭看”,鞏固和深化公務車改革的成果。
珠海實行車改後,不斷建立健全公務用車的監督管理制度,如制定了統一的留用執法執勤車輛的監管制度,對留用執法執勤車輛的數量、使用範圍和對車輛作用的監督、管理都作了明確規定;市紀委、監察局頒發了《珠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改革紀律規定》,明確規定車改後所有單位及公務員不得利用職權佔用、借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的車輛供本單位或個人使用,不準到企業和下屬單位報銷個人用車費用等12條紀律。近日,珠海市針對車改後仍有個別單位對留用的執法執勤車輛管理不嚴,存在公車私用等違規現象,為加強車改後的監管,預防“既拿車補又坐公車”等新的腐敗現象,又出臺四項監管措施:
一是公務車統一粘貼“珠海公務”標誌亮明身份。凡是各部門留用的公務車必須將機關事務局統一製作的“珠海公務”標誌粘貼于前擋風玻璃的右下角和後擋風玻璃的正中央,亮明身份,便於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對留用公車的使用實行計算機管理。留用公車的部門統一安裝使用專門開發的“公車管理軟體”,嚴格對車輛的派遣、使用的數據資料進行錄入登記,並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每月在單位內部張榜公佈留用車輛的使用和費用開支情況。
三是請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公務車輛的使用。向新聞媒體公佈了舉報電話和網址,請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凡發現違規使用的公務車或者違反車改紀律的,可以向市紀委和市政府投訴中心投訴,新聞單位也可以公開曝光。
四是加強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檢查。珠海市紀檢監察機關把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遵守公車使用規定和車改紀律的情況,列為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重要內容,進行定期檢查,對模範遵守的進行表揚,對違反的及時進行誡勉談話,予以批評教育。同時,認真調查核實群眾的投訴,一旦查實違反車改紀律和違規使用公車的人和事,嚴肅處理,直至追究經濟責任和紀律責任。
鋻於部分地區和單位還未開展車改,為總結經驗和進一步深化公務用車改革,珠海市還組織開展了“車改回頭看”活動,對車改進行“反思”,開展“四查”:查思想認識是否統一,進一步樹立適應車改的新觀念;查車改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各項制度;查車改中遺留問題的處理情況,抓緊解決,確保車改到位;查車改紀律執行情況,進一步整頓紀律,防止發生新的不正之風。“車改回頭看”活動由各級黨組織統一領導下進行,將於今年12月底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