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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濰坊市實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17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濟南11月17日電(記者 丁錫國)山東省濰坊市最近開始實施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以防止用人失察失誤,提高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

    據濰坊市委組織部的同志介紹,實施這一新制度後,他們對幹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都要進行記錄,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四個環節和事前溝通、任職等規定程序的履行情況等,都要記載下來。在選拔幹部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特殊情況和重要情況也要記載。需要記實的重要情況有:組織推薦提名對象直接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情況;民主推薦得票未排在第一位,但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情況;領導幹部署名推薦的情況;在幹部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期間信訪舉報調查情況及結論;考察過程中群眾有反映、但考察組一時難以核實的問題;考察組的意見、組織部門的任用建議方案、書記辦公會醞釀建議、黨委討論決定意見不一致的情況;破格提拔和越級提拔任職的情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情況;受紀律處分的幹部處分期滿或撤銷處分後重新任職情況;徵求執紀執法等部門意見過程中需要説明的情況;需經選舉産生的幹部落選或由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幹部未通過,另行安排的情況;實行試用期制的幹部,試用期滿未能正式任用需延長試用期,以及延長試用期滿後仍未正式任用的情況;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的提拔情況;雙重管理的幹部任免時主管方、協管方意見不一致的情況等。

    濰坊市對幹部選拔任用情況的記載,一人一表,一事一記,時間、地點、責任人、事由、結果等都要詳細、真實地記錄,記錄人、審核人簽字後,由組織部幹部監督科負責保存管理,提供虛假記錄者將被追究責任。

    濰坊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鐘少林認為,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實行全程跟蹤記錄,可以有效地防止不履行程序、越過程序、簡化程序、變通程序等現象的發生;同時,將選拔任用幹部監督的關口前移,便於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防止幹部“帶病上崗”和“帶病提拔”;也使幹部選拔任用的主體責任更加明確,為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提供了依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