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山東省規範行政審批工作座談會在聊城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總結交流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作的經驗,分析行政審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制度,規範行政許可行為,把行政審批工作推向新水平。山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林廷生出席座談會。
林廷生指出,要進一步清理和規範行政審批項目,各地各部門凡是違背《行政許可法》自行設定的許可項目必須堅決取消。要進一步規範行政審批行為,《行政許可法》是規範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各部門要依法規範行政審批的內容和行為,防止出現越權越位和依權謀私的問題。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建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態度,堅持應進必進、充分授權、高效便民,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服務功能和服務水平。要進一步強化對行政審批工作的監督管理,要建立起行政監督、部門監督、業務監督、群眾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強化日常監管、社會監督、行政效能監察。
林廷生強調,要大力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健康發展。各地要結合實際,進一步規範管理,推動行政服務中心更好地開展工作。要通過制定和實行層級監督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審批人的自由裁量權和審批隨意性。要繼續大力推行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等制度,逐步形成職責明確、權責統一、高效順暢的運行機制。(記者 王兆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