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5月17日下午召開的安徽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安徽省政府決定在省直機關全面推行辦文辦事限時、首問負責和責任追究三項制度。
全面推行“三項制度”,是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是治理各種機關痼疾的有效舉措。在省直機關加強效能建設動員大會上,王金山省長曾嚴厲批評了發生在少數單位和個人身上的“影響甚廣,危害極大的”六類頑疾,“三項制度”就是針對解決其中的一些問題如辦事拖拉、推諉扯皮、吃拿卡要而制定的。
這次出臺的“三項制度”是對原有制度的豐富和完善。關於辦文辦事限時制的規定,不僅明確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辦文、辦事具體時限要求由各單位按提高效能的原則確定,而且強調,對辦理請示性事項和公文,凡在規定的時限內不能按時辦結或沒有按時反饋辦理意見的,視為默認或同意。由此而産生的後果,由辦理單位負責。首問負責制是在總結有關單位經驗的基礎上,對所有省直部門明確提出要求。關於責任追究制,主要依據和借鑒了省紀委、省監察廳去年10月出臺的《關於違反改進省直機關作風加強效能建設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同時提出了一條新要求: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違反規定,給予通報批評;一年內違反相關規定超過3次的,取消該年度目標考核評優資格;造成嚴重後果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責任。(記者 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