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鐵路系統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抗震救災款物及時有效用於災區和受災群眾,向社會各界和廣大職工交一個明白賬、放心賬,鐵道部審計中心印發了《關於開展鐵路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專項審計的通知》。
通知對鐵路系統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專項審計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明確了專項審計的單位和內容。專項審計工作的被審計單位為各鐵路局,審計範圍包括職工、單位、國際組織和國際友人等募捐的資金和物資,共産黨員、共青團員交納的“特殊黨費”和“特殊團費”,中央、地方各級政府和其他組織等撥付給的抗震救災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二是確定了專項審計的重點。專項審計的重點是鐵路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總體募集、支付、管理和使用情況,鐵路接收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總體到位、管理和使用情況;接收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建立抗震救災資金物資收入、保管、分配、支付等相應規定,是否及時下撥;有無違規分配、隨意截留、剋扣以及損失浪費問題;有無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擠佔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等情況進行審計等。三是嚴格責任追究。對於專項審計中發現的不合規事項和問題,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從快整改;對於發現的擠佔、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和貪污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懲處。
6月18日,鐵道部審計中心向成都、西安、蘭州鐵路局派出的3個專項審計小組已到位並展開工作。 (記者 林曉鶯 通訊員 王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