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預防腐敗試點工作方案》正式出臺,全省將開展14項試點。10月8日下午,省紀委、省監察廳召開會議,對全省預防腐敗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許雲昭出席並講話。
湖南全國預防腐敗工作5個試點省份之一,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的要求,結合湖南的實際情況,我省確定了14項試點內容,即:深化政務公開和行政程序規範以及行政審批改革試點;深化政府採購行為規範工作試點;深化公務消費制度改革試點;開展探索有效監督黨政主要負責人的制度和機制試點;開展制止黨政幹部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治理試點;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試點;推進誠信體系建設試點;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試點;開展電子監察系統建設試點;開展工程項目建設跨部門分權交叉監管改革試點;公路、城市道路限速和超速處罰分權改革試點;農村信用社內控機制改革試點;開展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建設試點;開展招投標綜合改革試點。
許雲昭強調,開展預防腐敗試點是探索有效預防腐敗的體制機制制度和措施辦法的重要途徑。要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要求,把預防腐敗試點工作與落實《建立健全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結合起來,在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等方面勇於實踐,大膽探索。要把預防腐敗試點工作與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結合起來,發揚敢為人先的精神,轉變觀念,調整思路,敢於和善於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維定勢,多謀創新之策,多出創新之招,多做創新之事,以新的理念指導工作,使教育防範有新思路,制度建設有新成果,監督制約有新突破,改革創新有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