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發佈新一批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目錄,涉及審批事項5個大類157項。
此次調整的最大亮點是對省與市縣兩級政府的職責進行了科學劃分,進一步強化省政府的宏觀管理職責,以及市縣政府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責。其中,廣東省政府委託市縣管理的行政許可事項有32項,如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審批、食品(僅限一般性食品)衛生許可證核發等。而廣東省政府決定下放市、縣按一般業務管理的事項有49項,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在省規定的範圍內)、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在省規定的範圍內)等。
自1999年在全國率先啟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廣東省政府已完成3輪改革工作,累計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2200多項,佔事項總數的一半以上。全省各地級以上市也大都開展了3輪以上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取消和調整了一批審批項目。(記者 洪奕宜 通訊員 粵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