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命名錶彰全國民政工作先進縣(市、區、旗)的決定
(民發〔2006〕194號)
2002年第十一次全國民政會議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全國民政系統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緊密結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重大戰略任務,奮發有為、積極進取,著力解決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高度關注的突出問題,在調節社會利益、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充分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動了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的協調發展。
為鼓勵先進,樹立典型,推動工作,民政部決定,命名北京市東城區等254個縣(市、區、旗)為全國民政工作先進縣(市、區、旗),予以表彰。 面向未來,我們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民政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責任重大、任務艱巨、使命光榮。希望各地民政部門以先進縣(市、區、旗)為榜樣,恪盡職守、勤政為民,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積極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強社會創造活力,使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希望這次被命名錶彰的先進縣(市、區、旗),戒驕戒躁,不斷前進,努力開創民政工作新局面,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作出新的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