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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人才強國之路--十六大以來人事制度改革與創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6日   來源:人事部網站

    十六大以來的五年,是我國人事工作全面發展的重要時期。黨中央召開了第一次全國人才工作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人事工作的未來發展産生了深遠影響。五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人事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創新人才管理機制,法制化、科學化、民主化程度有了進一步提高。

    一、大力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推動人事人才管理創新

    實施人才強國戰略,是黨中央、國務院正確把握國際國內形勢,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國家戰略之一。十六大以來,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人事人才工作堅持以科學的人才觀為指導,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將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作為新時期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務,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在人才管理的體制和機制創新上進行了積極探索。

    在人才評價機制上,按照黨政人才評價重在群眾認可、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重在市場和出資人認可、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原則,我國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科學的社會化的人才評價機制正在形成。

    在人才使用機制上,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導向,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斷深入。考試錄用、競爭上崗和公開選拔制度也已逐漸成為黨政機關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途徑,拓寬了選人用人的視野,打破了職務晉陞中的“論資排輩”現象,使一大批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在人才配置機制上,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加強,人才市場體系不斷完善。2004年2月,人事部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人才市場的意見》,提出要遵循市場發展規律,健全與其他要素市場相貫通的人才市場運行機制;加強調控與監管,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比較完善的人才市場管理體制;按照法制建設要求,營造公平透明、競爭有序、規範運作、恪守誠信的市場環境,促進了人才的合理流動。

    在人才激勵機制上,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要求,適應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需要,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7月1日起,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和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收入分配製度,形成科學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健全宏觀調控機制,實現工資收入分配的科學化、規範化和法制化。

    二、以公務員法頒布實施為契機,促進人事管理的法制化

    加強人事法制建設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公平、公正的人事法律關係的迫切需要。十六大以來,按照建設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和“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目標,以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為標誌,我國人事法制建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

    2005年4月27日,經過反復論證,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並於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公務員法的頒布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我國幹部人事制度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標誌著公務員管理進入了法制化的新階段,標誌著中國特色公務員制度已經形成。

    公務員法對公務員的權利與義務、管理制度等進行了全面規範。公務員法調整了公務員的範圍,確立了公務員分類管理的原則、改革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制度,體現了依法管理、科學管理的原則。

    為推進法律的實施,公務員法頒布後,按照中央統一部署,中組部、人事部組織開展了公務員法實施工作,制定了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及其五個配套文件,組織開展了對600多萬公務員的全員輪訓。目前,公務員的登記工作基本完成,參照管理審批工作正在自上而下有序推進。

    公務員法的相關配套法規建設也在抓緊進行,2006年底以來,《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繼發佈。公務員管理的法制化程度進一步提高。

    三、建立新型人事關係,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業單位是我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發展的基礎和骨幹力量,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諧社會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事業單位聚集了豐富的人才資源,具有工作人員數量多、從事的行業多、專業技術人員多等特點。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事業單位特點的人事制度,對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為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國家提出要按照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重點,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堅持整體推進與分行業實施相結合,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積極促進人事制度、分配製度與機構編制、社會保障、財政供給等領域改革的綜合配套,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完善政策、分類指導、穩步推進。

    隨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職稱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以轉換用人機制、搞活用人制度為重點,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人事部等部門近年來先後出臺多項措施規範事業單位人事聘用管理。2005年印發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確了公開招聘的條件、程序等;出臺了聘用合同文本(範本),加強了對簽訂聘用合同的指導。到2006年底,51%的事業單位,59%的工作人員簽訂了聘用合同。

    開展崗位設置管理,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創新,是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需要。2006年,人事部出臺了《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及其實施意見,下發了11個分行業的指導意見和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崗位設置方案的備案核準工作正在順利進行。通過改革,逐步淡化了身份,強化了崗位,轉換了機制,增強了活力,促進了用人單位和社會事業的發展,為進一步全面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四、以高層次人才為重點,全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建設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為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障,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必然要求。十六大以來,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為重點,通過完善人才選拔培養體系,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引進人才和智力,我國人才隊伍建設得到進一步發展。

    從1993年中央提出要造就一批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紀的學術技術帶頭人開始,我國在高層次人才培養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形成了以博士後制度、“百千萬”人才工程、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兩院院士為依託的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體系。從2002年開始,全國共選拔“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746人;經中央批准,改革政府特殊津貼制度,減少選拔人數,提高津貼標準,2003年以來共選拔兩批7679人。同時,我國博士後工作不斷加強管理,加大培養力度,博士後日常經費標準從每人每年3萬元提高到5萬元,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從2002年566萬元增加到2007年的8580萬元。到目前為止,全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共有2681個,累計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44000多名。

    為吸引留學人員回國服務,人事部印發了《關於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和《關於在留學人才引進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指導意見》。截至2006年底,留學回國人員總數已達27.5萬人,其中2006年回國4.2萬人,年增長率21.3%。目前,全國建有各級各類留學人員創業園110多家,為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造了便利條件。

    在引進國外智力和國際人才交流方面,十六大以來,全國共聘請100余萬人次外國專家來華工作,60余萬人次港澳臺專家來內地工作;選派了15萬名黨政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等赴國(境)外培訓;在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進工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西部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服務等領域,開展了大量的項目交流和合作。如每年支持西部地區聘請各類外國專家1800余人次,選派1400多名管理和技術人員出國(境)培訓。

    在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方面,人事部制定了《關於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實施了“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11個專業領域的培訓工作在全國全面展開,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繼續教育工作向制度化、規範化不斷發展。

    五、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探索建立人事公共服務體系

    十六大以來,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人事工作開始了加強人事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探索,在人才服務機制、人才市場監管機制建設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2004年2月,人事部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人才市場的意見》,提出要發展人才服務業,並將其納入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總體要求之中,健全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與政府公共服務相配套的專業化、信息化、産業化、國際化人才市場服務體系,引導政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在做好政府授權的公共人事服務業務基礎上,努力發展市場競爭業務。通過改革,逐步做到公共人事服務業務與經營性人才服務業務分開管理,建立不同的管理機制和體制,促進人才服務工作的發展。

    近年來,全國各類人才服務機構明顯增長,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各類人才仲介服務機構6629家,僅2006年就接待流動人員6245萬人次,幫助860萬人找到新工作或轉換工作崗位。

    政府所屬部門人才服務機構公共服務職能加強。自2003年至2006年,人事部共舉辦了四屆“全國人才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活動,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搭建了雙向選擇平臺。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確定5年選派10萬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2006年,全國共選派了23520余名。目前,已確立就業見習單位1100多家,建立見習基地400多個,提供見習崗位31000多個,參加就業見習的畢業生達68000人。開展了全國農村優秀人才表彰工作,加大了對農村人才工作的指導力度。

    人才市場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人事部相繼出臺了《中外合資人才仲介機構管理暫行辦法》(2003)、《國務院所屬部門人才仲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全國性人才交流會審批辦法》(2005)、〈關於改進人才招聘會管理改進人才招聘服務的通知〉(2007)等法規文件,健全完善人才市場政策法規體系,人才市場的調控與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強。 

    人事工作作為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的過程中,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面向未來,人事工作必須深化改革,轉變職能,進一步強化制度創新,提高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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