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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加大力度治理向非公有制企業亂收費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24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要加大力度治理亂收費,內容包括繼續清理行政審批收費等七個方面,著重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這七個方面:

  一是繼續清理行政審批收費。堅決取消不符合建立統一市場要求、歧視性的地方保護收費;認真檢查落實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嚴禁將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審批收費,轉為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

  二是清理整頓涉農收費。涉農收費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嚴禁越權審批涉農收費項目或超範圍、超標準收費;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各地可以減徵、免徵、緩徵屬於本級收入的有關收費。

  三是重點治理向非公有制企業的亂收費。堅決取消專門針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的歧視性收費規定。

  四是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堅決制止學校通過“改制”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增加收費項目加重學生負擔;及時查處違反“一費制”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亂收費。

  五是大力整治醫療服務價格,切實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六是治理整頓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亂辦班亂收費髮發證行為。

  七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公路“三亂”。凡批准收費期限已滿的收費站點,要一律停止收費;對長期佔道維修或已不能保證原設計通行能力的收費公路,要研究提出停止收費或降低收費標準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供的材料顯示,近年來,中央和地方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收費,降低了偏高的收費標準;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50多億元;各地相繼出臺落實了對下崗職工、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收費減免政策;全面清理了行政審批收費,取消全國性及中央34個部門的103項收費,降低中央8個部門的10項收費標準,涉及收費金額近20億元;通過開展收費專項檢查,共實施經濟制裁金額約60億元,絕大部分違規收費清退給了消費者。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亂收費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還非常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國家有關治理亂收費的政策沒有得到全面落實;二是越權審批收費或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亂收費;三是一些部門、單位轉移行政職能,通過仲介機構和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亂收費、強制收費;四是涉及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前置條件的培訓、考試、評估、鑒定等收費還比較混亂;五是涉農價格和亂收費反彈的壓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