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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要求圓明園防滲工程進行全面整改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31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環保總局要求圓明園防滲工程進行全面整改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向新聞界通報,環保總局于7月5日組織各方專家對清華大學的環評報告書進行了認真審查,同意該報告書結論,要求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必須進行全面整改。

  潘岳指出,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因未批先建違反《環評法》而被叫停後,圓明園管理處委託清華大學等單位對其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環保總局對日前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認真的技術評估和審查,認為該報告書的結論是實事求是的。為防止生態系統的持續退化,在北京市水資源嚴重短缺、地下水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圓明園確有必要採取綜合的節水與補水措施,以防止湖水的過度滲漏。但由於該工程是在重要的人文遺跡內實施,且事先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缺少對湖底防滲工程合理性的充分論證,沒有對各湖體的地質條件和環境影響等進行深入研究,因而未能選擇更加適宜的防滲方式,鋪設防滲膜阻礙了天然地層中地下水的下滲過程。在有限水量補給條件下,容易在防滲膜上部的底泥中出現營養物質和鹽分的積累,加大了水質惡化的風險。東部防滲工程的水體受總氮、總磷的影響較為顯著,如不能保證適當的水體交換量,有可能導致湖水污染。

  潘岳説,儘管防滲膜目前並未被證明有毒性,但天然防滲方法顯然比鋪設防滲膜符合生態要求。在湖底與湖岸邊大面積鋪設防滲膜雖然能夠形成並維持較大的水域景觀,能在短期內使水生生物得以恢復,但由於阻礙了水體交換和側滲補給,將會對湖底和湖岸邊的植物生長産生負面影響。同時,由於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缺乏有效的保護措施,造成了水生生態系統的嚴重破壞。因此,該工程大面積鋪設防滲膜是不科學的,也是不應提倡的,必須進行全面整改。

  潘岳強調,整改措施需要結合當地的地質條件、節水要求和環境影響等多種因素,實事求是地考慮工程的短期影響和長期效果,統籌計算其環境、經濟和社會成本。

  第一,對圓明園東部尚未實施湖底防滲工程的區域,不再鋪設防滲膜,全面採取天然粘土防滲;

  第二,綺春園除入水口外,已鋪的防滲膜應全部拆除,回填粘土和原湖底的底泥。湖岸邊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

  第三,長春園湖底高於40.7米的區域要立即拆除防滲膜,回填粘土,湖岸邊也不能再鋪設側防滲膜;

  第四,對福海已經鋪設的防滲膜進行全面改造。以砂石為主的回填區域,要去除掉表層的砂土,鋪設上天然粘土,原湖底的淤泥土要全部回填。除碼頭周邊10米區域外,其餘區域的駁岸應拆除側防滲膜以保證充分的側滲補給。同時,為維持圓明園內水域的生態系統功能需要,必須統籌規劃園內用水,增加來水量,盡可能利用中水,保證來水的水質,園內的水體質量也要嚴加保護防止污染。

  潘岳表示,圓明園遺址公園記錄中華民族的滄桑歷史,具有重大的生態、人文、社會價值。國家環保總局叫停圓明園防滲工程後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該工程從叫停到聽證、環評、評審直至決策的全過程,環保總局都依法向社會公開,希望能借此推進環境決策民主化的進程。提供一個重要而公正的平臺,使公眾的各種意見建議能得以廣泛而深入的交流;通過一種透明而公開的形式,使政府的執政行為能隨時接受公眾與輿論的監督,有利於提高我們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執政水平。環保事業不是少數人的事業,是全民的事業,需要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公眾對圓明園工程自始至終的積極參與,説明可持續發展理念正在日益深入人心,對大幅度提高全社會尊重自然規律的認識水平,促進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價值。

  潘岳指出,行勝於言。為堅決落實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環保總局今後對關係國計民生和公共環境權益的重大敏感項目,要多采取聽證會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逐步健全公眾參與的機制。針對環境形勢嚴峻的現狀,環保總局將更加嚴格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各種開發建設行為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價,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建立嚴格的環境準入制度。與此同時,環保總局將根據新的形勢與公眾意見,不斷推行政務公開,改革自身執政行為,加強環評隊伍管理。

  潘岳最後説,在短短的四十個工作日內,清華大學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值得在全國環評機構中提倡。他們聯合北京師範大學、中國農業大學、首都師範大學和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等單位,努力克服由於防滲工程大部分已經完成、環境現狀調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難以開展的種種困難,在地下水、地表水、生態、防滲材料、文物遺址、再生水回用、公眾參與、改進方案、工程分析與其它影響等多個方面開展了大量深入細緻的評價工作。在大量的調查、監測、試驗和模擬工作的基礎上,廣泛徵求各方專家意見,得出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評價報告。環保總局充分尊重這一報告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