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全面加強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
新華網北京8月11日電 為全面加強我國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切實增強沿海地區防禦海嘯、颱風、風暴潮等自然災害的能力,維護國土生態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全面加強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把沿海綠色屏障建設好。
溫家寶批示指出,沿海防護林建設是我國生態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沿海地區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列入“十一五”規劃。《全國沿海防護林體系二期規劃》的修訂工作和《全國紅樹林保護和發展規劃》的編制及相關立法工作要抓緊進行。
回良玉批示指出,沿海防護林是我國生態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海嘯和風暴潮等自然災害防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望進一步明確任務,突出重點,採取有力的措施,切實把沿海的綠色屏障建設好。
我國大陸海岸線長達18000多公里。由於陸海交替、氣候多變,導致颱風暴雨、洪澇乾旱、風沙海霧、低溫幹熱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每年均造成數百億元的經濟損失。在上世紀末的10年間,因風暴潮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134億元人民幣。同時,我國沿海省區分佈著70%以上的大中城市和1.25億人口,2004年創造的GDP總量高達9.45萬億元,佔全國的69.3%。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全球氣候的變暖,沿海地區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越來越高,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全面加強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增強沿海地區防禦自然災害能力,已成當務之急。
1989年,林業部啟動了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10多年間,沿海地區累計造林381.8萬公頃,新造或更新海岸基幹林帶10000多公里,使海岸基幹林帶總長達到1.7萬公里,沿海防護林體系框架基本形成。然而,目前我國沿海防護林建設還存在目標定位不高、體系總量不足、林分質量不好、人為破壞嚴重、投入嚴重不夠、法律保障和科技支撐落後等突出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為了眼前利益,普遍存在毀林採沙挖礦,圍灘養魚養蝦,造成沿海濕地、林地大量流失的現象,難以承擔起抵禦海嘯和特大風暴潮的重任。
針對我國生態建設正處於“治理與破壞相持”關鍵階段的現狀,按照“東擴、西治、南用、北休”的分類指導方針和林業發展戰略佈局,在東部沿海地區大力加強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即:在建設目標上,實現從一般性生態防護功能,向以應對海嘯和風暴潮等重大突發性生態災難在內的綜合防護功能的擴展;在建設內容上,實現從結構相對單一的防護林體系,向以基幹林帶為主導,濱海濕地、灘塗紅樹林、城鎮鄉村防護林網、荒山綠化等有機配合的多層次結構防護林體系的擴展;在建設檔次上,實現從營造防護林向綠化美化城鄉、改善人居環境的擴展。
根據國家林業局初步規劃,即將建設的沿海防護林體系是由海岸基幹林帶、灘塗紅樹林、濱海濕地、城鄉防護林網、荒山綠化5部分組成的抵禦風暴潮等災害、保證國土生態安全、確保經濟建設成果的立體生態網絡。在未來10年內使海岸基幹林帶缺口全部合攏,加大基幹林帶寬度,保證在沙岸地段不少於500米,泥岸地段不少於200米,增加防護林體系建設的縱深,對灘塗紅樹林和沿海濕地實施搶救性保護,儘快恢復紅樹林和濕地抵禦颱風和風暴潮等災害的能力。 (記者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