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娟 2005年11月14日
福建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去年3個縣(區)試點的基礎上,今年又將6個縣(市區)納入試點範圍,與正在開展的城鄉醫療救助一起構成了我省困難群眾醫療保障制度。我省財政部門充分發揮職能,有效保證了這項制度的實行。
“要不是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像我們這樣困難的家庭真是看不起病哪!”對於安溪縣魁鬥鎮鎮西村74歲的老交通員王淑卿來説,農村困難家庭醫療救助無疑給身患重病的她送來了“雪中炭”。
王淑卿第一次看病花了1萬多元,農村合作醫療給補了7000多元,第二次看病還將得到4300元補助。安溪縣財政局社保科有關人士向記者介紹,對患有尿毒症、白血病、癌症等重大疾病的患者,每例還增加一次性醫療救助1000元。
為了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財政部門積極籌資,對籌資標準進行了認真測算,配合有關部門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並於2004年選擇了安溪縣、新羅區、同安區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今年又增加了羅源縣、長泰縣、永安市、武夷山市、柘榮縣、荔城區。
今年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資金籌集標準為:試點縣區農民個人每年繳費標準不低於10元,經濟條件好、農民收入高的地方爭取達到15元;各級財政的資助每年每人不低於15元,爭取達到20元。省財政安排2098萬元,對試點地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給予補助,並要求各級政府資助的資金逐月撥入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當年的資金必須在12月31日前全部撥付到位。
在安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得到了實惠,參加熱情高漲。截至8月,共有34999人次的住院醫藥費得到補助,累計補助金額3305萬元,人均補助住院醫藥費用944元,個人單次住院醫藥費補助最高達1萬多元,累計多次住院醫藥費補助最高達2萬元。以往農村那種“小病忍著、大病拖著”的現象正在改變。
現在,困難家庭農民患大病,不僅能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得到補助,還可以從農村醫療救助中得到資助。農村醫療救助制度通過政府撥款和社會各界自願捐助等多渠道籌資,資助農村經濟困難的患者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幫助解決重大疾病醫療費負擔過重問題。目前農村困難家庭醫療救助在已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9個縣(市、區)啟動。救助對象在住院治療期間,院方對掛號費、會診費、出診費給予減半收費,對大型設備檢查費、手術項目費用等,則按標準費用的80%計費。
據統計,今年農村醫療救助試點地區的60130人享受了醫療救助,按每人每年50元的標準,各級財政約籌集資金300萬元,其中省級分擔180萬元,縣級分擔120萬元。推廣到全省後,農村困難家庭醫療享受救助人數約為83萬人,各級財政需籌集資金4134萬元,其中省級約分擔2480萬元,縣級約分擔1654萬元。
農村醫療救助在我省各地開展試點的同時,城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試點工作也從今年起在福州市的5個區,廈門市的6個區,泉州市的鯉城區、豐澤區、泉港區、晉江市,三明市的沙縣啟動。被救助對象當年累計醫療費用或因患重病住院一次性醫療費用,在扣除臨時救濟、社會互助幫困等之後,個人負擔超過一定金額的醫療費用可得到一定比例或一定數額的救助。據估計,此項制度在全省推行後,享受城市醫療救助人數約為18萬人,各級財政需籌集資金1800萬元,其中省級約分擔1059萬元,縣級約分擔741萬元。
省財政廳新聞發言人指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已成為幫助城鄉困難群眾解決看病難的一項有效措施醫療,為了保證其順利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資金的落實和檢查工作,把好事真正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