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標準 廣覆蓋 大網絡
全面構建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江西省民政廳 羅筱玉
江西是革命老區,又是自然災害頻發地區,經濟基礎薄弱,困難群體面較大,其中正常年份需要救助的災民達300多萬,城市低保對象100多萬,農村特困群眾100多萬,優撫對象近200萬,水庫移民100多萬,農村五保對象21萬。近年來,我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民政部的工作部署,積極探索建立城鄉困難群眾救助的長效機制,逐步走出了一條“低標準、廣覆蓋,適度救助、適時提標,重制度和網絡建設”的社會救助之路,較好保障了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一、領導重視,構建惠民工程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省委書記孟建柱提出,沒有困難群眾的和諧就沒有全省的和諧,沒有困難群眾的小康就沒有全省的小康,要求將財政收入的新增部分向基層傾斜、向困難群眾傾斜、向貧困縣傾斜。黃智權省長也多次強調要加快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提高五保集中供養率,妥善解決困難群眾的看病就醫、子女上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省委、省政府領導經常聽取救助體系建設情況彙報,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近幾年,省政府領導多次帶領工作組,開展社會救助的專題調研。2003年,省政府出臺了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政策性文件。各市、縣按照省裏要求,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及時出臺實施方案,全力做好各項社會救助工作。到2004年底,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為確保救助工作全面順利實施,各級黨委、政府把解決有人辦事、有錢辦事作為重要工作來抓。2003年省、市、縣三級都成立了低保機構,配備了工作人員,落實了工作經費。同時,省裏還拿出專項經費,為全省縣以上救助機構和90%的街道(鄉鎮)、60%的社區居委會配備了電腦等辦公設備,社會救助信息網絡化管理正在普及。
二、加大投入,管好用足資金
我省財力有限,在救助制度建立的起步階段,補助標準普遍偏低。為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省不斷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大幅度增加救助資金投入。2001年到2004年,全省財政收入翻了一番,而用於社會救助的資金則從2億多元增長到了7.1億元,翻了近兩番。去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削減已立項的一個重點工程,把1.3億元用於提高農村特困戶和五保人員的供養標準。今年,省級財政又安排2000萬元用於提高六十年代精簡退職人員的救濟標準。省市縣三級還籌集6500萬元用於農村大病醫療救助。我們還充分發揮社會捐助和慈善事業的作用,開展“捐贈一日工資”等活動多方籌集資金。為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我省認真落實救助資金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制度,所有民政部門管理的救助資金在縣級財政變現後,實行“一個口子”上下,統一撥付到縣(市、區)社會救助中心,然後下撥到鄉鎮(街道)救助所、村(社區)救助站發放到戶到人。
三、規範管理,創新救助方法
我省注重對各項社會救助管理工作的創新,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一是城市低保自2003年以來,在加強分類管理的基礎上探索實行分類施保,對“三無對象”、殘疾人、重病人以及老年人等特殊困難對象給予重點保障,對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的一般困難對象加強動態管理,鼓勵其通過就業走出低保。二是農村特困戶救助根據困難家庭的貧困程度,以戶為單位,分別按照不同標準實施分檔救助。三是五保供養全面實施“敬老工程”,按照“八個一”的要求,共投資4.3億元,新建、改(擴)建敬老院近千所,集中供養率由25%提高到60%以上。四是農村醫療救助已在全省全面鋪開,今年又在23個縣(市、區)啟動了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五是探索對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救助的方法,在城市主要公共場所設置引導牌,派出小分隊上街勸導乞討人員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六是災民、水庫移民扶持,實施異地搬遷,已新建災民新村4100多個,安置災民42萬多人,搬遷水庫移民2萬餘人。
四、完善制度,整合救助資源
兩年多來,我省圍繞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先後出臺了《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及其配套文件16個。各項救助制度的全面實施,使100多萬城市困難群體享受了低保,100多萬農村特困群眾得到了定期定量救助。同時,通過整合各類救助資源,使23.6萬人得到了水電氣費用的減免;30多萬人享受了醫療救助;2萬多人享受了住房救助;14.5萬人獲得了教育救助;2.48萬人得到了法律援助;12萬餘人得到了以政府購買贈送崗位、免費提供職業培訓、減免自主創業稅費為主的就業扶助。
五、建立機制,形成救助網絡
一是建立了協調機制,形成了省、市、縣、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五級救助管理網絡。省政府建立了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市成立了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縣(市、區)設立了社會救助中心,鄉鎮(街道)設立了社會救助所,村(社區)設立了社會救助站。二是建立了監督機制,形成了人大、政府、政協、財政、審計和廣大群眾參與的多層次監督網絡。全省各級人大、政協每年都把社會救助工作作為監督調研的重點。省政府定期組織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社會救助資金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省民政廳每年都組織多批工作組對所有縣(市、區)進行督查。各地普遍設立了政策公示欄、舉報箱、投訴電話,全省聘請了2.1萬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黨員和群眾擔任救助工作監督員。三是建立了激勵機制。省政府每年安排600—1000萬元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對社會救助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獎勵。
六,幾點建議:
一是國家要儘快對社會救助工作進行立法,使社會救助有法可依,儘快步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二是努力縮小城鄉差距,逐步將農村特困救助向農村低保過渡,實現城鄉救助的和諧統一。三是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管理工作。社會救助工作量大、面廣,落實在基層。建議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力量,落實工作經費,做到有人辦事、有錢辦事,努力使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