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具有中國特色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全國普遍建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不斷完善政策,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十五”期間,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所有制結構和就業方式的調整變化,在重點做好原公費、勞保醫療人群參保工作的基礎上,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範圍逐步向其他人群擴展。勞動保障部陸續制定了《關於妥善解決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和《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等文件,積極推進靈活就業人員、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指導各地按照“低費率,保大病”的原則探索農民工醫療保障辦法。截止2005年11月底,全國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3567萬人,是“九五”期末的3倍多。其中在職人員9862萬人,退休人員3705萬人。
逐步解決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針對近年來困難企業職工、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缺乏醫療保障等突出問題,加大政策研究和協調力度,多渠道籌集資金,幫助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指導各地因地制宜,以保障大病醫療為重點,採取適當降低繳費率,先建立統籌基金等辦法,解決了部分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
加強醫療保險管理,切實維護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權益。“十五”期間,各地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範圍不斷擴大,方便了參保群眾就醫購藥。目前,全國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達到5萬多家,定點藥店3萬多家。各地不斷完善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醫療費用結算辦法等,初步建立了信息網絡管理系統,逐步研究探索反欺詐工作機制,醫療服務管理得到加強。總的來看,絕大多數統籌地區醫療保險制度運行平穩,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待遇得到了保障。
適應不同人群多方面的醫療需求,逐步探索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為了妥善處理改革前後的待遇銜接,滿足參保人員多層次醫療需求,“十五”期間,各地在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同時,普遍實行了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多數地區落實了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部分效益好的企業實行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一些地區還對社會特困群體採取了社會醫療救助措施。(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