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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進展]三峽庫區農村移民外遷安置任務全面完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2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為確保三峽工程庫區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減輕庫區移民安置環境容量壓力,保證移民安居樂業,1999年5月國務院對三峽工程庫區農村移民安置政策作出重大調整,鼓勵和引導更多的農村移民外遷安置。幾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遷出、遷入地各級黨委、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04年8月,己全面、超額完成了國務院下達的三峽工程庫區農村移民外遷安置任務。基本情況是:

    1999年10月和2003年1月,國務院先後部署三峽工程庫區15.03萬農村移民外遷安置任務。其中,由政府組織的重慶庫區出市外遷到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11個省(市)安置移民9.34萬人;重慶市內非庫區縣安置2萬人,湖北省內非庫區縣安置2.69萬人;重慶庫區農村移民採取投親靠友、自主分散外遷方式安置1萬人。

    任務確定後,三峽建委辦公室根據國務院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移民外遷安置的政策和措施。在遷出、遷入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過各級移民、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的艱苦努力,在2000年外遷試點順利結束的基礎上,2001、2002年開始大規模外遷,2002年底共完成移民外遷安置14萬人,超額完成了第一批外遷移民任務。2003年新增三峽移民外遷工作,從當年春季開始前期準備,到2004年8月搬遷結束,又外遷安置三峽移民2.57萬人。

    至此,三峽庫區總共外遷安置農村移民16.6萬人,佔庫區規劃搬遷農村移民40.5萬人的41%。其中,政府組織的前後兩批三峽庫區移民外遷安置共完成14.1萬人(11個省市接收安置9.6萬人,分佈在232個縣,1088個鄉、鎮的 2000多個安置點上;重慶市、湖北省非三峽庫區縣安置4.5萬人);另有2.5萬移民自主分散外遷到全國20多個省市。

    三峽庫區外遷移民在安置地都有一份不低於當地村民人均水平的耕地,住房面積達到人均20—25平方米,大部分為磚混結構,半數以上是樓房,超過了當地村民平均水平。為解決移民建房資金困難,除按照有關政策減免部分稅費外,各地還拿出大量資金資助移民建房,使移民做到建新房不借債、不欠債。同時,安置點的水、電、路、交通、通訊、就學、就醫等條件也比搬遷前有了較大改善。一些移民搬入新居就裝了電話、買了彩電,對新生活充滿了信心。

    目前,外遷安置的三峽移民在安置地幹部、群眾的帶動和幫助下,在新的家園大多思想穩定,安居樂業,逐漸融入當地社會,積極發展生産和增收致富。2003年三峽建委辦公室對11個省(市)接收安置的外遷移民進行了抽樣調查,移民外遷後的總體生活水平比搬遷之前有較大提高,各項生産、生活條件有所改善,但是部分地方的外遷移民對當地的耕作方式還需要進一步熟悉,在生産技能方面還要繼續學習,還需要安置地繼續通過培訓和幫扶,使移民適應當地生活,逐步跟上當地社會的發展水平。(三峽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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