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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民政廳:加快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 在服務黨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謀求突破和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來源:民政部

加快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
在服務黨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謀求突破和發展

貴州省民政廳    

    近年來,我省立足貴州省情,積極推進和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努力在服務黨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謀求突破和重點推進。從2003年開始,一年起步試點,二年穩步推進,三年全面建立實施,比原定計劃提前兩年實現預定目標。2005年,僅省級財政就預算安排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專項經費1.89億元,加上地方各級財政的投入,全省有94.5萬名農村特困群眾納入救助範圍。我們的主要做法和體會有以下三方面:

    一、將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統籌安排部署,是做好這項工作的前提。

    貴州是西部經濟欠發達省份,農村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全省總人口3903.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253.6萬人。88個縣(市、區、特區)中有50個國家扶貧重點縣,農村低收入人口742萬人,其中貧困人口277萬人,佔全國貧困人口的十分之一還多。在這些貧困人口中,因病、因殘喪失主要勞動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需要民政部門救助的常年特困人口有94.5萬人。

    貴州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産生活問題。2003年7月,省委九屆三次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大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力度的決定》明確提出:“採取逐步到位的辦法,建立和完善農村特困救助制度”。2004年7月,省委九屆五次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大力度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若干意見》再次明確:“加快建立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逐步到位,長期救助”。省政府還先後兩次召開省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此項工作,並以省政府辦公廳文件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工作的通知》,對全省有步驟建立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作出具體部署。此後省委、省政府凡涉及“三農”問題、扶貧開發、維穩工作的會議和下發的文件,均要強調做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態度是,寧可少上、緩上幾個項目,也要把特困群眾的基本生活解決好。

    省民政廳作為社會救助工作的職能部門,我們緊緊抓住黨政領導重視、社會各界關注、困難群眾迫切需求這個難得的民政事業發展機遇,圍繞大局謀發展,積極工作求突破。2003年上半年,我們按照民政部的統一部署,對全省農村特困戶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提出了逐步建立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的總體構想和具體工作方案,並及時向省委、省政府作了專題彙報。當初,省領導考慮各地的財政承受能力,提出用五年時間,到2007年在全省全面建立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的思路,定期定量救助標準為年人均200元,臨時救助標準為年人均60元。

    今年春節期間,胡錦濤總書記在貴州考察工作時明確指示,對那些喪失勞動能力的特困群眾,要及時把他們納入社會救濟範圍,通過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我們不失時機的會同有關部門,將近年來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實施情況,尤其是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以及資金籌集方案等向省委、省政府寫出專題報告。省委、省政府今年5月作出決定,要求今年內在全省全面建立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比原計劃提前兩年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

    二、努力破解救助資金難題,是做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工作的關鍵

    在建立和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過程中,由於我省地方各級財政都很困難,在沒有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情況下,資金的籌集落實成為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面臨的最大難題。我們緊緊扭住並努力突破資金這一根本難題,努力克服“有錢就幹,沒錢就算”的等、靠、要思想,積極爭取黨委、政府重視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千方百計把救助資金的問題落實好、解決好。

    2003年以來,我廳多次與有關部門就解決救助資金問題進行協商,擬定了多套資金籌集方案。鋻於其他專項經費均難以調整用作農村特困救助,省財政廳曾一度強調中央沒有專項補助,省裏也難安排,交由地縣自己負責籌集,也曾提出降低救助標準和加大地縣籌集比例。隨著定期定量救助覆蓋面的擴大,我們感到資金壓力越來越大。

    2004年,我們經過多方爭取,最終省政府明確,每年200元的定期定量救濟標準不變,救助資金由省、地、縣按4:2:4的比例分級負責籌集。當年省級落實救助資金3289萬元,其中省財政預算安排1000萬元。但由於地縣應籌集資金落實到位難,致使當年全省平均救助水平僅為107元。

    今年,省財政原預算安排救助補助經費僅為1500萬元,離按省政府明確比例應籌集金額存在較大差距。春節期間胡錦濤總書記在貴州考察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的要求後,民政廳抓住機遇,加大工作力度,于2005年4月再次組織力量對全省農村特困群眾底數進行了核查,確定了全省農村有31.68萬戶、94.5萬人為特困救助對象。與此同時,我們與統計、扶貧、農業、財政等部門多次進行磋商和精心測算,這一數據最終得到了認同。今年5月,民政廳會同財政廳向省委、省政府呈報了《關於解決對農村因病因殘喪失主要勞動力的特困群眾實施救助所需資金的請示》。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提前全面建立制度決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批轉了請示,確定按每人每年補助200元的標準,原由省、地、縣三級分級籌集改為省財政全額承擔,將定期救助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並長期固定。今年的省級補助資金預算一下子猛增到1.89億元,由此,制約農村特困救助制度發展的瓶頸—資金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此外,省財政還先後兩次安排40多萬元的專項經費,用於印製《救助證》和各類調查審核表格,免費發給各地使用。

    與此同時,各地民政部門根據本地開展救助工作的實際需要,積極爭取將救助經費和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因省級加大投入力度而減少本級財政的安排。

    三、規範救助管理,是確保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工作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

    為規範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工作管理,我廳于2003年制發了《貴州省建立和完善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實施方案》,2004年會同省財政廳、省扶貧辦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進一步做好特困群眾救助工作通知>的通知》。今年6月,我廳又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全面建立實施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工作的通知》,就全面落實救助政策和規範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石秀詩省長對這份文件作出批示,給予高度評價。

    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一是堅持“一評三審兩榜、三公開一監督”制度(村民代表會評議;村民委員會初審、鄉(鎮)政府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報前和批後兩次在鄉(鎮)、村兩級張榜公佈;救助對象、救助標準、救助款物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嚴格按程序審批救助對象。二是堅持定期核查、持證救助、動態管理。經核定的定期救助對象,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編號,按戶發放由省廳統一印製的《貴州省農村特困群眾定期救助證》,持證救助。縣級民政部門和鄉(鎮)政府每年對救助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核查,符合條件的納入救助範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取消救助資格,做到有進有出,動態管理。三是嚴格救助資金管理,納入財政專戶,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救助金按季度以貨幣形式發放,在有條件的地方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社會化發放。四是實施分類救助,保障重點。要求對家庭中有70歲以上老年人、重度殘疾人、長期患重(大)病人、單親、有子女就學的農村特困家庭,在其原享受救助金標準基礎上,增發10%-30%的救助金。五是完善救助檔案和統計報告制度。建立救助對象檔案,做到一戶一檔,基本情況輸入計算機進行管理,並按季上報救助工作統計報表,半年和年度上報救助情況報告。六是完善監督機制。建立信函隨機抽查、定期督查制度,加強對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全面落實救助政策,杜絕擠佔、挪用、截留救助資金現象的發生。

    我省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雖然已經全面建立,但還存在著救助制度不夠完善、管理不夠規範、工作發展不平衡等問題。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精神,以全面實施農村特困救助制度為契機,加快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步伐,努力發揮民政部門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