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3日電(記者張淼淼)“從今年4月1日起,除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退休人員外,所有參加北京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醫療費的個人負擔部分將減少一半。”
23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王德修向媒體做了以上表述。據介紹,北京將於2006年4月1日起實施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制度規定: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及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範圍內,由個人按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由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報銷50%。“也就是説,退休人員醫療費用負擔可通過統一補充保險又解決一半。”王德修表示,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減輕退休人員醫療費負擔,建立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2006年北京市政府承諾為群眾辦的59件實事中的第45件。從目前來看,這將成為59件實事中第一件完成的。
王德修告訴記者,由於北京市各單位補充保險籌資和報銷水平不一,特別是困難企業和退休人員多的國有企業,補充保險的待遇水平還比較低,還有部分企業至今不能建立補充保險。因此,建立全市統一的退休人員補充醫療保險,使原單位沒有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也能享受到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原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水平低的,也能有所提高;原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水平高的,有條件繼續保持住。
“這樣一來,有經濟能力的單位就可以把騰出來的錢向在職職工保險或大病保險傾斜。”王德修説,實施統一補充醫療保險後,退休人員原則上不再享受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但如果原單位補充醫保待遇比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保待遇高的,實行統一補充醫保後,原單位應繼續由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報銷一部分,以不降低退休人員基本醫療待遇為標準。
據介紹,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辦法,從2006年4月起,採取定額標準劃入,70歲(含70歲)以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每人每月110元,全年1320元,70歲以下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每人每月100元,全年1200元。
據悉,北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共有155萬人,此項政策的出臺將使原本沒有補充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在看病時少掏一半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