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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儒斌代表:建設新農村 社會資金也要“動”起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徐京躍)“投資不足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根本原因。”來自湖南的全國人大代表田儒斌在審議兩會報告時説,建設新農村不能光靠國家投資,要考慮運用多種政策,鼓勵社會資金投入。

    田儒斌曾長期到基層調研,對農村基礎設施落後、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滯後的狀況比較了解,認為建設新農村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他説,“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提出:“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業和農村”,關鍵的問題是要出臺具體的政策,把這個意圖落到實處。

    他説,我國擁有規模較大而又有投資需求的社會資金。但是在社會資本眼中,農業需要的資金量大、投資效益低、回報週期長、投資風險高,因此農業始終無法真正吸引社會資金的進入。即使是農業類的上市公司,面對股東分紅的壓力,也對將資金投向農村十分謹慎。因此,建議借鑒取消農業稅、實行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的經驗,對農業投資實行無稅或低稅政策。

    同時,各級財政應該加大對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的財政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優勢龍頭企業和優勢特色産業。田儒斌認為,財政支出具有很強的引導作用,擴大中央及地方財政對相關企業的貸款貼息範圍,對具備一定市場基礎的高科技、高成長性龍頭企業提供産業專項資金支持等,都能夠促進農業企業擴大規模、加快發展。

    此外,實行積極的財政擔保政策,引導信貸資金投向農業。田儒斌認為,只有各級財政能夠對相應的企業和産業提供擔保,金融機構才敢於發放貸款,好的農業項目才能實現市場效益;而農業企業獲得了發展,才能順利歸還貸款,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應該加強與中央、地方財政部門的合作,為優勢龍頭企業提供較大規模、較長期限的銀行貸款,幫助企業做大做強。

    田儒斌最後表示,由於增加農業投資的任務並非是某一個部門能夠解決的,因此建議由中央有關部門就擴大農業投資的問題深入研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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