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在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下,民辦教育得到迅速發展。1997年國家頒布了《社會力量辦學條例》並出臺了相關政策,使民辦教育逐步走上規範管理和規範辦學的軌道。2002年12月國家發佈了《民辦教育促進法》,2004年2月國家發佈了《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從法律、法規上保證了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的同等地位。
為鼓勵和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國家設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資助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招收流動人口子女的民辦學校,表彰獎勵為發展民辦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當地人民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義務教育任務,按照委託協議撥付相應的教育經費;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貸手段,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新建、擴建民辦學校徵用土地,享受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優惠政策,用自有使用權的非教育用地建設民辦學校,將使用權轉予民辦學校時免交過戶費,對已交納但按照教育稅收政策規定可以免徵的稅款給予退稅。《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下發,進一步鼓勵和支持了民辦教育的發展,營造了有利於民辦教育自主自律、健康發展的政策環境,促進了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優勢互補、公平競爭、共同發展格局的形成。
據2005年教育事業統計,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8.6萬所,比《民辦教育促進法》頒布的2002年增加了2.5萬所;在校生2168.1萬人,比2002年增加了1020萬人。其中:民辦幼兒園68835所,在園兒童668.1萬人;民辦普通小學6242所,在校生388.9萬人;民辦普通初中4608所,在校生372.4萬人;民辦職業初中25所,在校生1.5萬人;民辦普通高中3175所,在校生226.8萬人;民辦中等職業學校2017所,在校生154.1萬人,另有非學歷教育學生14.9萬人;民辦高校252所,在校生105.2萬人,其中本科生10.4萬人,專科生94.8萬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學生19.2萬人;獨立學院295所,在校生107.5萬人,其中本科生90.1萬人,專科生17.4萬人,另有其他形式教育的學生0.3萬人;民辦高等教育機構1077所,註冊學生109.2萬人,其中自學考試學生39.5萬人,學歷文憑考試學生12.7萬人。另外,還有民辦培訓機構29048所,889.5萬人次接受了培訓。(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