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二級市場是房地産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搞活住房二級市場對於優化住房資源配置、多渠道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在明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同時,提出培育和規範住房交易市場。1999年建設部發佈了《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69號)。
近年來各地住房二級市場發展較快,上海、瀋陽等城市二手住房已與新建商品住房交易量基本持平,甚至超過新建商品住房交易量。但受消費觀念、仲介服務市場發展滯後等因素制約,仍有相當一些城市存量住房交易不活躍,市場供給不足,成交量小,增加了商品住房供求壓力。
今後一段時間,有關部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一步搞活住房二級市場:
一是規範發展房地産仲介市場,創造良好的消費服務環境。加大整頓和規範房地産仲介服務市場的力度;健全房地産仲介服務規則,進一步完善房地産經紀人執業資格制度;建立存量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杜絕仲介挪用資金、賺取差價等行為;強化行業自律,營造誠信經營的市場環境,加快房地産經紀機構和房地産經紀人信用檔案建設。
二是充分運用稅收杠桿,合理引導普通居民住房消費。進一步完善有區別的稅收政策,引導居民租購存量住房,促進住房二級市場發展。增加住房二級市場有效供給,建立引導住房合理消費的長效機制。
三是完善住房金融體系,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創新金融工具,開發適於存量住房交易特點的金融産品。(建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