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規定:從2006年6月1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但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仍執行首付款比例20%的規定;同時規定,商業銀行應要求貸款申請人如實填寫購房用途,並嚴格按照規定確定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同時,將住房抵押貸款信息及時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強化“窗口指導”,督促商業銀行貫徹落實有關規定。(人民銀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