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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 建設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建立全國房地産信息發佈會制度的通知》(國統字〔2004〕11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3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通知提出:

  一是根據國務院有關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建立全國房地産信息發佈會制度。

  二是全國房地産信息發佈會發佈的主要內容包括全國及40個重點城市的房地産統計信息,全國和部分省市的“國房景氣指數”,國家有關房地産政策、法規信息,有關城市房地産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以及房地産價格監測信息等。

  三是全國房地産信息發佈會以國家統計局、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名義每半年發佈一次,根據需要可以適當增加或減少發佈的頻率。

  四是成立全國房地産信息發佈會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全國房地産信息發佈會會務組織工作由中國房地産業協會城市開發專業委員會具體承辦,發佈會舉辦城市協辦。

  五是制定全國房地産信息發佈會管理暫行辦法,保證信息發佈活動的規範運作,便於監督。(統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