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基礎工作是整個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動公安事業長遠發展的基石。2006年是全國公安機關的“基層基礎建設年”,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以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為主要內容的“三基”工程建設。各級公安機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各項措施落實,“三基”工程建設取得初步成效。
基層實力有所增強。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公安機關已下沉警力8萬多人,基層一線實有警力佔所在公安機關總警力的比例平均達到83%,全國有4600多名派出所長進入了鄉鎮(街道)黨政班子。全國建立社區和農村警務室14.3萬個,配備社區和駐村民警22萬人。山東、江蘇、海南、貴州、新疆等地社區和駐村民警人數已達到派出所警力的55%以上。
基層警務保障條件有所改善,基礎工作水平有所提高。各級公安機關著力強化各項基礎業務建設,特別是在基礎工作信息化方面邁出了新步伐,在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強化陣地控制等方面取得了新進展,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基礎工作底數不清、情況不明、信息不靈的問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共有6.9萬個基層所隊接入了公安主幹網,連通率達到90%以上,聯網計算機105萬台;70%以上的縣級公安機關、40%以上的市級公安機關實現了110、119、122“三台合一”;全國公安機關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已佔破案總數的20%以上。
維護社會穩定能力提升。2006年,全國群體性事件同比下降16.5%。全國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立案總數與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嚴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4%,多發性侵財犯罪案件下降1.1%。全國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破案數上升5.5%,破案率上升2.5%,通過偵查破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數上升5.5%,提請檢察院批捕人數上升4.5%。全國火災、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項主要指標均大幅下降。
公安隊伍的整體形象進一步好轉。通過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公安基層單位的內務管理進一步規範,廣大民警的整體素質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風有新的改進,容易引發群眾上訪的突出問題明顯減少,警民關係進一步改善。(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