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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淑和在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9日   來源:國資委網站

總結經驗 完善辦法
進一步提高中央企業業績考核工作質量和水平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 黃淑和
(2007年1月16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六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精神,認真總結中央企業第一個任期的業績考核工作,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業績考核辦法,部署2007年度和第二個任期的業績考核工作,進一步提高中央企業業績考核工作水平,更好地落實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責任。

    國資委和國資委黨委對這次會議高度重視,榮融主任親自聽取了彙報,今天又親臨會議作重要講話。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榮融主任的講話精神,努力把中央企業業績考核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圍繞會議的主題,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一、三年來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

    建立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是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始終把業績考核作為履行出資人職責、落實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責任的重要抓手,廣大中央企業也都把業績考核作為加強管理、提高效益、增強競爭力的重要途徑。三年來,經過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共同努力,這項工作在探索中穩步推進,在創新中不斷發展,取得了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

    在深入調研和廣泛聽取中央企業意見的基礎上,2004年1月1日,國資委頒布實施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開始以出資人身份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業績考核。依照《暫行辦法》,我們紮實有效地開展了2004、2005、2006三個年度和2004-2006第一個任期的業績考核工作,公佈和兌現了2004、2005兩個年度的業績考核結果,在中央企業和社會上引起了較大的反響。《暫行辦法》的深入施行,為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穩健起步奠定了制度基礎,使業績考核實現了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走上了規範化和良性發展的軌道。

    三年來,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全面推行,結束了中央企業負責人“有任命沒有明確任期,有職務沒有嚴格考核,薪酬同業績不挂鉤”的歷史,對企業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健全資産經營責任制、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增強競爭能力發揮了重要的導向和激勵約束作用。

    一是初步建立起了自上而下的“考核層層落實,責任層層傳遞,激勵層層連接”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責任體系。通過層層分解落實業績考核目標,進一步增強了企業創造價值和資本回報意識,建立健全了落實責任和傳遞壓力的機制,充分調動了企業負責人和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了企業經營效率和競爭能力的進一步提高。責任體系的建立,為有效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交給我們的“搞好國有企業,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歷史使命,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初步形成了“強激勵、硬約束”的激勵約束機制。通過實施業績考核與獎懲任免挂鉤,過去中央企業負責人自定薪酬、薪酬與業績脫節、薪酬增長過快和薪酬只能升不能降等問題,得到了初步解決。部分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點企業負責人薪酬偏低的狀況得到了改善,較好地體現了效率與公平相協調、勞動與分配相統一的原則。通過嚴格兌現考核結果,依據考核結果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獎懲,初步建立起了“重業績、講回報、強激勵、硬約束”的機制,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的三項制度改革,促進了企業“薪酬能高能低、幹部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機制的初步形成,為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

    三是有效提升了中央企業的管理水平。通過加強對企業管理“短板”的考核,引導中央企業把業績考核作為加強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力推動管理創新,強化了企業戰略管理、預算管理和風險管理,有效促進了節能降耗、降本增效和科技進步等方面的工作,促進了經濟增長質量的提高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提升了企業的競爭力。

    四是增強了中央企業的內在動力,加快了企業經營效益的增長。在第一個任期的考核工作中,中央企業負責人以搞好國有企業、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為己任,精心安排和深入開展業績考核工作,表現出了很強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和市場競爭意識。很多企業自覺支持國資委建立健全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併為業績考核制度的全面建立和有效實施做出了重要貢獻。不少企業面對激烈競爭的外部經營環境和歷史包袱較重等種種困難,在業績考核中“自樹目標、自加壓力”,迎難而上,頑強拼搏,創造了良好的經營業績。

    在宏觀經濟政策推動和市場需求拉動下,在經營業績考核的推動下,中央企業的整體經營業績連創歷史新高,規模實力和市場競爭能力一年一個新臺階。三年來,資産總額和銷售收入年均增加11000多億元,實現利潤年均增加1000多億元,上繳稅金年均增加1000億元。中央企業進入世界500強的戶數逐年增加,2004年為8戶,2005年為10戶,2006年達到了13戶。2006年中央企業銷售收入預計突破80000億元,增長18%左右;實現利潤可望突破7200億元,增長15%左右,再創歷史最好水平。

    上述成績的取得,得益於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得益於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的良好環境,同時也是中央企業廣大職工頑強拼搏、銳意進取、紮實工作的結果。我們這支勇於創新、樂於奉獻、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業績考核工作隊伍,為此也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借此機會,我代表國資委向辛勤工作在業績考核工作崗位上的各級領導和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回顧中央企業第一個任期的經營業績考核實踐,有很多經驗值得我們認真加以總結。主要經驗有:

    ——領導重視是業績考核制度順利實施的關鍵所在。國資委高度重視業績考核工作,成立了榮融主任為組長、我為副組長,業績考核、政策法規、統計評價、分配、規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紀檢監察、監事會等相關廳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業績考核領導小組,加強了對業績考核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綜合協調,建立健全了業績考核的工作流程和規章制度。絕大多數中央企業也高度重視業績考核工作,把它作為加強企業管理和落實資産經營責任的重要手段,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採取措施有力推進。很多企業“一把手”認為,業績考核是從出資人的角度,從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高度,必須要走出去的重要一步。很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親自牽頭成立了考核工作領導機構,研究制定考核辦法,協調解決考核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推動考核工作紮實有序開展。目前,絕大多數中央企業已經建立起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業績考核體系,有效實現了責任和壓力的層層傳遞。

    ——開拓創新是業績考核不斷提升水平的活力源泉。各中央企業在嚴格執行《暫行辦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了本企業系統內部的考核辦法,在確定考核目標、實施分類考核、加強目標管理與戰略管理銜接等方面進行了不少探索創新。部分企業嘗試引入了平衡記分卡、經濟增加值(EVA)等先進的考核工具。華潤集團、中國電信集團、中建總公司、東風汽車公司、神華集團、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廣東核電集團等企業嘗試採用EVA方法對下屬企業進行考核與獎懲,收到了積極效果。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糧集團、中國中化集團、中國電子科技集團、中國東方電氣集團等企業把業績考核目標與戰略發展規劃緊密結合起來,健全配套制度,規範考核流程,加強分類指導,提升了考核工作水平。寶鋼集團等企業積極嘗試把業績考核與期權激勵相銜接,探索了短期激勵與中長期激勵相結合的有效途徑。中國石化集團、中國一汽集團、中國五礦集團、中國通用技術集團等企業以業績考核目標為基礎,抓住內部管理的薄弱環節,通過考核有效推動了管理創新,改善了管理“短板”,促進了企業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實現了質量與效益同步較快增長。

    ——嚴格獎懲是業績考核發揮導向作用的重要保證。絕大多數中央企業認真貫徹實施《暫行辦法》,實行了年度考核與薪酬分配挂鉤、任期考核與職務任免挂鉤,嚴格兌現了獎懲,做到了賞罰分明。在考核工作中,重視發揮業績考核的導向作用,努力避免短期行為,更加關注可持續發展;努力防止違法違紀、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生産責任事故和嚴重污染環境事故的發生,促進了企業依法經營管理、轉變增長方式和提高增長質量。

    ——相信和依靠企業是業績考核取得實效的重要前提。在開展業績考核工作中,我們一直堅信:中央企業負責人具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我們只要相信和依靠企業,就能取得業績考核的明顯成效。因此,三年來,無論是確定考核目標還是執行考核目標,我們都始終堅持相信和依靠企業的原則,相信企業能夠做到“自樹目標、自加壓力”,積極制定富有挑戰性的考核目標。我們充分聽取和尊重企業的意見,目的是為了使考核更加符合企業發展的實際。三年實踐證明,絕大多數中央企業在業績考核中都能做到自我加壓。中國石油集團、中國石化集團、中海油總公司、中建總公司、中國中煤能源集團、中國一汽集團、寶鋼集團、武鋼集團、中國華能集團、鋼鐵研究總院、中國節能投資公司、中國保利集團、中煤國際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中國冶金地質總局等很多企業,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每年都制定出平穩增長、富有挑戰性的考核目標,大多數企業的考核目標都是“雙高雙超”。“自樹目標、自加壓力”作為一條重要的考核理念已經深入人心,並已成為一把尺子檢驗了中央企業負責人這支隊伍的整體素質。

    ——加強隊伍建設是提高業績考核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礎。經營業績考核工作,任務重,難度大,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供借鑒。從事業績考核工作的隊伍力量也比較緊缺。面對艱巨複雜的工作任務,中央企業十分注重提高業績考核工作隊伍的綜合素質,為這支隊伍做好工作創造了許多有利的條件。業績考核系統的同志們,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極大的工作熱情,知難而進,勇於攻關,開拓創新,紮實工作,勤奮學習,樂於奉獻,在較短的時間內開創了業績考核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優異的工作成績,積累了寶貴的工作經驗。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與不足。中央企業業績考核工作雖然邁出了重要的第一步,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考核的實踐畢竟是初步的;《暫行辦法》雖然在第一個任期較好地承擔了它的歷史使命,使業績考核走上了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但它畢竟還是一個不夠完善的起步性的辦法。在考核工作中,還有不少問題需要我們進一步加以探索和解決。比如:如何進一步完善考核目標值的確定機制,使確定的目標值更加科學合理;如何引導企業進一步樹立資本成本意識,提高資本經營效率和價值創造能力;如何根據不同企業的不同特點,進一步提高分類考核的水平;如何針對企業管理的“短板”,有效地實施精准考核;如何引導企業加強業績考核與戰略發展規劃的銜接,實現可持續發展;如何實現短期激勵與中長期激勵相結合,引導企業避免短期行為;如何適應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需要,科學評價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的業績,等等。不少中央企業也向我們提出了一些矛盾問題和建設性的建議。經反復認真研究,有些問題在新修訂的《暫行辦法》中已經得到體現,有些問題還要在今後工作中深入探索逐步完善。

    我們感到,業績考核是一篇大文章,做好這篇大文章,一方面需要更多的實踐和探索,另一方面也需要我們通力合作,集思廣益,共同努力。我希望,通過更長時間的積累和完善,我們能把這篇大文章做得更優更好。

    二、適應新形勢要求,積極完善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辦法

    新修訂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第17號令)已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暫行辦法》,既認真總結了中央企業第一個任期業績考核工作的實踐經驗,又努力適應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更加突出發揮業績考核在國有資産監管中的導向功能,更加注重把考核導向的重點放到提高目標管理水平、推動戰略管理、引入價值創造理念、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上來。新的《暫行辦法》的主要特點,可以簡要概括為三句話:保持基本穩定,完善四個機制,加快兩個銜接。

    (一)保持《暫行辦法》基本穩定,在實踐中逐步完善。

    《暫行辦法》是做好中央企業業績考核工作的基本制度依據。維護考核制度和考核辦法的基本穩定,有利於維護業績考核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嚴肅性和權威性。這是我們和絕大多數中央企業的共識。國資委對完善考核辦法高度重視,也十分慎重。榮融主任明確指出,考核辦法“要總體保持穩定,針對實踐中反映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多方聽取意見的基礎上,逐步加以改進”。

    按照榮融主任的指示精神,我們在認真總結第一個任期考核實踐經驗、廣泛開展調查研究聽取中央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完善考核辦法的基本思路。為了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我們召集9個行業中有代表性的9家中央企業對基本思路進行了集中討論,作了進一步修改。10月下旬,榮融主任親自主持召開了國資委業績考核領導小組會議,確定了完善思路,對修改完善工作作了總體部署。根據委考核領導小組會議精神,我們組織力量開始著手對考核辦法做出具體修改,並根據委考核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推敲和完善。11月下旬,榮融主任又親自審閱了新的《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就進一步做好修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對徵求意見稿再次作出修改後,業績考核局先後召開了五個座談會,聽取了41家中央企業業績考核部門的意見。11月28日和12月13日,我分別主持召開了兩個座談會,聽取了8家中央企業負責人和10個省市國資委的意見。12月14日,國資委業績考核領導小組再次召開會議,進一步研究修訂了《暫行辦法》。

    半年多來,在國資委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委業績考核領導小組、中央企業以及部分省市國資委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經過反復徵求意見和修改,最終形成了新的《暫行辦法》。應該説,新的《暫行辦法》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新的《暫行辦法》與原《暫行辦法》相比,刪除了一條(原辦法的第三十二條),增加了四條(新辦法的第十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總的來看,新的《暫行辦法》適應了新形勢和新要求,適當加大了考核力度,同時也充分考慮了企業的適應程度。一方面,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適應了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建立創新型國家的現實需要,解決了業績考核實踐中暴露出來的一部分突出矛盾和共性問題,進一步加強了業績考核的導向作用和激勵約束功能;另一方面,也堅持了循序漸進、穩中求進的原則,鞏固了第一個任期業績考核的實踐成果,保持了考核辦法的相對穩定。

    (二)完善四個機制,引導中央企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1.完善目標值確定機制。我們實行的業績考核辦法,實質上是目標管理的辦法。業績考核目標值確定得是否科學合理,直接關係到最終的考核結果是否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地確定目標值,是業績考核工作中難度最大、最為關鍵的環節,對考核者和被考核對象來説都是嚴峻的考驗。三年來,我們堅持相信和依靠企業,確定考核目標值時,先由企業根據國資委的考核要求和企業發展規劃及經營狀況提出目標建議值,經國資委審核認定後執行。從第一個任期的考核情況來看,大多數企業報送的考核目標值都能達到考核辦法的要求。但也有少數企業為了獲得較高的加分,上報目標值時留有較大餘地,致使實際完成值與目標值偏差較大,影響了考核的準確性。為了確保考核目標的科學準確,有時難免要進行“一對一”的艱苦談判。因此,第二個任期考核,首先就要完善目標值的確定機制。在這方面,新的考核辦法重點作了以下修改:

    一是在突出縱向比較的同時,引入了行業對標、橫向比較的考核理念。在今後的考核工作中,國資委將按照“同一行業、同一尺度”的原則,結合宏觀經濟形勢、企業所處行業運行態勢和企業實際發展狀況,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力爭使考核目標定得更加科學準確。積極推進對標工作,中央企業要掌握並運用國際、國內同行業最好水平這“兩把尺子”,把自己與自己“縱向比”同與國際、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橫向比”結合起來,通過對標找出差距,不斷提升業績水平。

    二是把考核目標值與企業戰略規劃有機結合起來。目前,多數中央企業的戰略管理還處於起步階段,業績考核還沒有與戰略規劃有機結合起來,這對企業的結構調整、資本運作和長遠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新的《暫行辦法》要求,企業確定的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標建議值,要和上報國資委的三年滾動規劃相銜接。今後,中央企業要圍繞企業發展戰略來開展業績考核,切實發揮業績考核對實現企業發展戰略的促進作用。

    三是加大對合理確定考核目標值的激勵約束力度。為加強對“自樹目標、自加壓力”企業的激勵和對不實事求是地確定考核目標值企業的約束,新的《暫行辦法》規定,凡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目標值低於上年目標值與實際完成值的平均值的,最終考核結果原則上不得進入A級。但處於行業週期性下降階段且與同行業其它企業相比仍處於領先水平的企業除外。對有些過於壓低目標建議值,或實際完成值與目標值偏差較大的企業,國資委要求企業做出詳細、合理的説明。

    2.完善分類考核機制。中央企業在戰略地位、行業類別、規模大小、競爭力強弱等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如何區別情況、分類指導,提高分類考核水平,不僅是提升業績考核工作質量的需要,而且也是提高國有資産監管水平的需要。新的《暫行辦法》對分類考核機制進行了完善,國資委將根據中央企業所處行業特點,綜合考慮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技術創新投入及風險控制能力等因素確定業績考核的分類指標,力爭做到考核的共性要求和企業的個性特點相統一。為了完善分類考核機制,新的考核辦法作了以下修改:

    一是強化對企業管理“短板”、技術創新能力、資源節約水平、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考核。實施有效的分類考核,關鍵是科學合理地確定分類指標,突出業績考核的針對性。我們説業績考核要精、要準、要科學,就是要在堅持考核指標“少而精”的同時,加強對企業管理“短板”的考核,即哪壺不開提那壺。近年來,中央企業在結構調整、自主創新、節能降耗、安全生産和環境保護等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增長方式粗放、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等問題仍然是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要引導企業進一步轉變增長方式和提高增長質量,就必須不斷強化對企業管理薄弱環節的考核,針對企業的行業類型和自身特點分門別類地提出考核要求。新的《暫行辦法》規定,對在自主創新(包括自主知識産權)、資源節約、扭虧增效、管理創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負責人,國資委設立單項特別獎。

    二是支持科技型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根據中央科技型企業承擔國家和行業共性技術研究任務的實際情況,今後考核中將根據企業承擔國家和行業共性技術研究的任務量,適度加大技術創新、研發投入和産出等分類指標的權重。對具備條件的企業,分類指標中將引入反映科技型企業科技創新轉化能力指標,既反映企業從國家和社會爭取到的科研項目帶來的收入,也反映國家和社會對企業科研能力的認可程度,綜合反映企業的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

    三是進一步完善了經營難度系數和考核得分的計算方法。新的《暫行辦法》充分考慮了中央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在計算經營難度系數時,適當降低了規模因素的權重,取消了凈資産因素,引入了資産經營效率因素,增加了凈資産收益率因素。在考核計分方法上,也進行了重新梳理和完善。對凈資産收益率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依據目標值的高低加減相應的分值。對成本費用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資産週轉率等相對指標,適當降低了加分難度,力求計分更加科學合理。

    3.完善價值創造機制。按照現行辦法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的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注重利潤指標的絕對值和相對值的考核,大都使用了出資人最關心的兩項基本指標,即利潤總額和凈資産收益率,這在考核的起步階段十分重要。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利潤指標並非至善至美,還存在一些缺陷。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財務專家和企業管理專家認為,利潤指標並不能完全反映資本經營的效率和價值創造。此後經濟增加值(EVA)逐漸被引入業績考核。EVA是對企業資産負債表和利潤表的綜合考量,其核心是資本投入是有成本的,企業的盈利只有高於資本成本時才會為股東創造價值。與傳統的會計利潤相比,EVA更能準確地反映企業價值創造水平。近三年來,在關鍵績效指標考核的導向下,中央企業價值創造能力大大增強,但還存在較強的規模擴張和做大的衝動,風險控制和內涵式增長相對薄弱。在經營業績考核中,如何既考慮利潤總額和凈資産收益率,又考慮資本成本,綜合考量資本的使用效率,引導中央企業更加關注價值創造,抑制亂投資和過度做大的衝動,加強風險管理,提高增長質量,是完善考核辦法時需要認真解決的一個難題。目前,國際上解決上述問題比較通行的做法,主要是在考核導向上引入經濟增加值的理念和方法。從長遠來看,引入經濟增加值對中央企業進行考核,將會成為必然趨勢。今後中央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準備接受這種考核。

    從2004年起,我們就開始研究如何把經濟增加值納入中央企業的考核體系,堅持每年對各中央企業的經濟增加值進行測算。從第二個任期開始,我們將大力引導企業不斷增強資本成本和價值創造的理念,鼓勵企業使用經濟增加值指標進行業績考核。新的《暫行辦法》規定,凡企業使用經濟增加值指標,並且經濟增加值比上一年有改善和提高的,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國資委另行制定。待條件具備和時機成熟時再推廣。

    4.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新的《暫行辦法》在設立單項特別獎的同時,進一步強調了“業績上、薪酬上,業績下、薪酬下,並作為職務任免的重要依據”。原《暫行辦法》考慮了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相結合的問題,但實踐中激勵機制還不夠健全,尤其是任期考核的中長期激勵還沒有形成具體的、可操作的辦法。為引導企業正確處理短期效益和長期效益的關係,避免短期行為,就要加快構建起強有力的中長期激勵約束制度,形成戰略——預算——考核——戰略的良性循環。新的《暫行辦法》規定,對利潤總額低於上一年的企業,無論其考核結果處於哪個級別,其績效薪金倍數應當低於上一年。對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A、B、C級的企業負責人,除按期兌現全部延期績效薪金外,還將根據考核結果和中長期激勵條件給予相應的中長期激勵。對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D、E級的企業負責人,除根據考核分數扣減延期績效年薪外,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負責人進行談話誡勉、崗位調整、降職使用或免職、解聘等。總之,要進一步健全強激勵、嚴約束的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提高企業的發展質量。

    (三)加快兩個銜接,促進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國資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

    一是加快同董事會試點工作的配套銜接。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從建立完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入手,積極推動中央企業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法理結構。截至目前,已經有寶鋼集團、神華集團等19家中央企業成功進行了董事會試點。業績考核工作要適應規範法人治理結構的需要,加快同董事會試點辦法的配套銜接。列入國資委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的,且外部董事超過全體董事二分之一的中央企業,國資委將不再直接對企業經理人員的經營業績進行考核,而是授權企業董事會負責考核;外部董事沒有到位或雖然到位但尚未超過全體董事二分之一的,企業經理人員的經營業績考核仍由國資委依據考核辦法執行。

    規範的董事會建立之後,要確保董事會忠實履行好出資人的職責,落實好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就必須對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董事進行科學評價,對董事會考核經理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目前,我們已經初步擬定了試點企業董事會評價暫行辦法和試點企業董事會對經理人員業績考核的指導意見,將在進一步完善後頒布實施。根據《公司法》對董事會職責的規定,參照國際通行的分類方法,對董事會的評價內容分為過程類、結果類、風險類三個方面:董事會貫徹執行股東意志、保障股東權益將作為結果類的評價內容;董事會內部機構建設、董事會會議、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設將作為過程類的評價內容;監事會、審計機構、法律機構的報告將作為風險類的評價依據。國資委還要對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考核經理人員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評價,力爭儘快在國資委與董事會、經營層之間建立一套良好的工作溝通機制。

    二是加快考核辦法與獎懲任免等重要制度的配套銜接。業績考核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業績考核的導向作用,推動中央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就必須統籌處理好業績考核制度和其他國資監管制度的銜接。要努力建立一項主制度與七項配套制度緊密結合的國有資産監管制度體系。一項主制度,就是對中央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七項配套制度,包括統計評價制度、薪酬分配製度、企業負責人任免制度、重大決策失誤與資産損失責任追究制度、戰略規劃制度、監事會監督制度和紀檢監察制度等。第二個任期的考核中,無論是國資委還是中央企業,都要更加注重業績考核與戰略規劃、預算管理、薪酬管理、領導人員任免、監事會監督、紀檢監察等工作的有機結合,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發揮好業績考核制度與其他監管制度的綜合作用。

    總之,新的《暫行辦法》作為中央企業第二個任期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據,正式實施後將會起到以下應有作用:一是有利於引導中央企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資源節約水平,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二是有利於進一步健全“重業績、講回報、強激勵、硬約束”的考核工作機制,更好地體現“管資産和管人、管事相結合,權力、義務和責任相統一”。三是有利於增強中央企業合理確定考核目標值的內在動力,引導企業“自樹目標、自加壓力”,爭做行業標桿,最大限度地做到“老實人不吃虧”和“鞭打慢牛”。四是有利於完善分類考核機制,力爭做到考核的共性要求和企業的個性特點相統一,強化對企業“短板”的考核。五是有利於引導中央企業進一步樹立資本成本意識,關注價值創造,避免片面追求規模擴張,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六是有利於推動中央企業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儘快構建起與之相適應的業績考核制度。七是有利於加強風險管理,促進中央企業防止各類重大風險問題的發生,全面提高企業內在素質和實現企業穩健發展。

    三、加強領導,扎紮實實做好2007年的業績考核工作

    2007年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的關鍵一年。做好今年的業績考核工作,對於實現第二個任期考核工作的良好開局,保持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和經濟效益穩步快速增長的良好勢頭,意義十分重大。今年業績考核工作的主要任務有:確定兩項考核指標,完成兩項考核結果,制定六個配套辦法。榮融主任強調指出:當前業績考核工作的重點是,結好第一個任期的賬,開好第二個任期的局。為切實做好今年的業績考核工作,我代表國資委提出以下五點具體要求:

    (一)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暫行辦法》,抓緊完善本企業的業績考核工作。新修訂的《暫行辦法》是做好業績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據。希望在座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和從事業績考核工作的同志們深入學習好新修訂的《暫行辦法》,把握實質,統一思想,推動業績考核工作進一步規範、完善和提高。要深入宣傳貫徹新辦法,把修改的重點內容和精神實質向企業班子和相關部門彙報、傳達。各中央企業要參照新修訂的《暫行辦法》,緊密結合實際修改、完善本企業的考核辦法,引導企業在科學管理、技術進步和經濟效益等方面再上新水平。

    (二)科學合理地確定2007年度和2007-2009第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目標。

    今年是我國實施“十一五”規劃的第二年。據國際權威機構預計,2007年世界經濟增長率將為5%左右,速度雖略有放緩,但仍處於較快區間。近年來,我國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薄弱環節有所改善,煤電油運等瓶頸制約因素有所緩解,居民消費逐步升級,國內需求進一步擴大,隨著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思想的逐步落實,宏觀經濟有條件實現平穩較快發展,預計今年GDP增速仍將達到8%以上。綜合分析,國內外經濟發展環境總體上有利於中央企業的生産經營保持平穩較快增長。當然,中央企業發展也存在著一些不確定因素。如國際能源資源價格將繼續高位波動,煤電油運區域性、時段性、結構性供需矛盾仍然存在,部分行業産能增長過快的矛盾將進一步顯現,鋼鐵、有色金屬、汽車、電子、運輸等部分重點行業市場走勢比較複雜,人民幣匯率繼續波動,資源環境矛盾日趨尖銳,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加劇,“走出去”和對外投資合作風險進一步增加,實施新會計準則也會對中央企業産生一定影響。

    中央要求今年的經濟工作要防止出現大的起伏。各中央企業要準確把握國內外宏觀經濟走勢,深入分析本行業、本企業發展面臨的利好條件和不利因素,超前考慮,揚長避短,趨利避害,力求科學、準確、合理地確定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標,努力實現平穩較快增長。年度目標要對任期目標進行合理分解,任期目標要與三年滾動規劃有效銜接。各中央企業負責人要抓緊安排和部署今年的業績考核工作,力爭在3月底前簽定2007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5月底前完成第二個任期考核目標的確定工作。

    (三)認真搞好2006年度和2004-2006第一任期業績考核結果的測算、反饋、公佈和兌現。

    今年7月國資委將公佈中央企業負責人2006年度和2004-2006第一任期業績考核結果。一年小考,三年大考,考核結果企業重視,社會關注。我們要嚴格按照《暫行辦法》和相關規定,規範、有序地做好業績考核結果的測算工作。認真貫徹同一行業、同一尺度的原則,客觀、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認真嚴格地兌現獎懲。要進一步加強與企業的溝通,完善考核結果分析反饋機制,健全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談話制度,充分肯定企業的成績,實事求是地指出問題並幫助企業認真分析原因,提出建設性建議,發揮考核應有的激勵約束作用。這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國資委和中央企業要共同努力,確保圓滿完成。

    (四)進一步健全業績考核工作的體制機制,切實加強業績考核的動態跟蹤。

    業績考核涉及中央企業和國資委的工作全局,必須切實加強領導,認真抓緊抓好。目前絕大多數企業業績考核工作的體制機制比較健全,但也有少數企業仍不健全,使業績考核工作受到嚴重影響。各中央企業要按照新修訂的《暫行辦法》,進一步抓好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機構到位和責任落實到位。要建立和落實嚴格的業績考核工作責任制,規範考核工作程序,優化考核工作流程,創新考核工作方式,提高考核工作質量。要不斷加強業績考核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考核目標體系、組織體系、方法體系、激勵約束體系和信息管理體系。要切實加強對企業經營業績責任書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把經濟運行監測和業績考核動態監控緊密結合起來,把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緊密結合起來,及時發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確保考核工作優質、高效地開展。

    (五)加強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業績考核工作隊伍的綜合素質。

    做好新形勢下的業績考核工作,本身也是對我們這支考核工作隊伍的一場考試。我們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和工作水平,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不斷加強學習培訓,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深入學習貫徹《公司法》、《證券法》、《會計法》、《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新修訂的《暫行辦法》,認真學習發達國家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的理念和方法,不斷提升考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求真務實,廉潔自律,不斷培養和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中央企業負責人要重視和支持業績考核工作,積極為業績考核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同志們,搞好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政策性很強,專業要求很高,工作難度很大,大家重任在肩。讓我們同心協力,以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業績觀為指導,以對黨對國家和對人民的高度責任感,不斷提高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加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為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和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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