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5日從海南省財政廳獲悉,海南省財政已向各市縣及部門下撥2.7億元的石油價格改革補貼資金,目前資金已經陸續開始撥付到位。漁業、林業、城市公交等行業將受惠於此項政策。
據介紹,2007年度海南省石油價格改革補貼資金共計2.7億余元。獲得補貼的部門分別為漁業、林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出租車及島際水路客運。其中,漁業部門獲得1.9億余元,林業部門獲得442萬元,城市公交部門獲得4740萬元,農村道路客運部門獲得840萬元,出租車部門獲得886萬元和島際水路客運部門獲得1112萬元。
省財政廳要求,各市縣財政局及洋浦財政局應按有關規定,儘快將補貼資金撥付給市縣的海洋漁業、交通部門及相關國有林業企業。並且,各市縣的海洋漁業交通部門于11月底前將補貼資金兌現給補貼對象。省林業局也應在11月底前將補貼資金撥付給國有林業企業和林場苗圃。同時,本次下達的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要全部用於兌現補貼對象,不得截留、挪用。兌現給補貼對象的資金,屬單位企業的資金,要通過銀行劃撥資金兌現;屬個人的資金,要通過其銀行儲蓄“一卡通”(一折通)兌現。補貼資金應一次性全額發放給補貼對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發放給補貼對象的資金中抵扣各項稅費。(記者陳嵐樺 通訊員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