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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社會穩定取得明顯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過去的一年,各級黨委和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全面推進平安建設。2006年4月下旬召開了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對在全國廣泛深入地開展平安建設、紮實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把平安建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當地“十一五”規劃,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全社會廣泛開展了平安社區、平安鄉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園、平安企業等各具特色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平安建設組織領導,加大平安建設的投入力度,為深入推進平安建設提供組織保障和經費保障。

    第二,開展“嚴打”整治專項鬥爭。2月下旬,中央政法委在京召開全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在全國範圍內有重點地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各地深入開展了打黑除惡、命案偵破、打擊“兩搶一盜”、打擊經濟犯罪、禁毒人民戰爭等專項行動,懲處了一批黑惡勢力,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的持續穩定。刑事犯罪高發勢頭得到遏制,爆炸、放火、殺人、強姦等嚴重暴力犯罪、“兩搶一盜”、“黃賭毒”以及青少年犯罪等案件發生率進一步回落。

    第三,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大力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包括街道社區、鄉村、單位、公共場所等在內的全方位、立體化的治安防控網絡。全面推進“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加強和改進流動人口的管理服務工作。進一步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深入開展鐵路護路聯防工作。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2006年,公安機關實施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城市社區和農村社會治安狀況明顯趨好,發生在社區和農村的刑事案件進一步減少。最近,由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第六次全國群眾安全感抽樣調查結果顯示,有92%的被調查者認為社會治安“很安全、安全或基本安全”,比2005年有所上升。

    第四,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一是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建設。部分省市初步形成了黨委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協調,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的“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體系。許多鄉鎮、街道設立綜治工作中心或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對矛盾糾紛採取“一站式”受理、“一條龍”調處,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二是多渠道化解矛盾糾紛。全國公安機關實施“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工程,繼續開展“公安局長大接訪”活動,傾聽群眾反映訴求。不少地方實施領導幹部接訪制度,對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和疑難案件實行領導幹部包案制度。勞動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有效化解勞動爭議,維護職工和群眾的合法權益。

    第五,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持開展專項治理,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以農資、食品、藥品、建材等領域為重點,加大辦案力度,深入開展打假工作,偵破了一大批有影響的制假售假案件,有力地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認真解決群眾在上學、看病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問題。對各地自行出臺的教育收費規定進行了全面清理。進一步規範了醫療機構診療、用藥和收費行為。努力解決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安全生産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認真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突出問題。

    第六,積極做好信訪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信訪工作,緊緊圍繞“規範信訪秩序、加大督查力度、解決合理訴求”三個重點開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繼續深入貫徹實施《信訪條例》,紮實推進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加強來訪接待場所建設,“暢通、有序、務實、高效”信訪工作新秩序基本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已正式開通,進一步拓寬了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加大交辦督辦力度,認真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2006年,全國信訪形勢繼續向好的方向發展,呈現出“三下降一好轉”的良好態勢。全國信訪總量在2005年實現12年來首次下降的基礎上又下降了15.5%,集體上訪、非正常上訪數量大幅下降;群體性事件發生率明顯下降;信訪秩序進一步好轉。(國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