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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林匹克標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1日   來源:中國奧委會網站

    奧林匹克標誌(Olympic Logo)是由《奧林匹克憲章》確定的,也被稱乘為奧運五環標誌。它由5個奧林匹克環套接組成,可以是單色,也可以是藍、黃、黑、綠、紅5種顏色。環從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藍、黑、紅環,下面是是黃、綠環。整個造形為一個底部小的規則梯形。奧林匹克標誌象徵五大洲和全世界的運動員在奧運會上相聚一堂,充分體現了奧林匹克主義的內容," 所有國家—一所有民族"的“奧林匹大家庭"主題。

    奧林匹克標誌最早是根據1913年顧拜旦的提議設計的,起初國際奧委會採用藍、黃、黑、綠、紅色作為五環的顏色,是因為它能代表當時國際奧委會成員國國旗的顏色。

    1914年在巴黎召開的慶祝奧運會復興20週年的奧林匹克全會上,顧拜旦先生解釋了他對標誌的設計思想:“五環——藍、黃、綠、紅和黑環,象徵世界上承認奧林匹克運動,並準備參加奧林匹克競賽的五大洲,第六種顏色白色——旗幟的底色,意指所有國家都毫無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幟下參加比賽。”因此,作為奧運會象徵、相互環扣一起的5個圓環,便體現了顧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參加奧運會,為各民族間的和平事業服務的思想。

    自1920年第七屆安特衛普奧運會起,五環的藍、黃、黑、綠和紅色開始成為五大洲的象徵,分別代表歐洲、亞洲、非洲、澳洲和美洲。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變化,對奧林匹克標誌的闡釋也出現了變化。根據1991年的最新版的《奧林匹克憲章》"奧林匹克標誌"詞條的附則補充解釋,奧林匹克旗和五環的含義, 不僅象徵五大洲的團結,而且強調所有參賽運動員應以公正、坦誠的運動員精神在比賽場上相見。

    《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標誌是奧林匹克運動的象徵,是國際奧委會的專用標誌,未經國際奧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於廣告或其他商業性活動。國際奧委會還要求各國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奧林匹克標誌, 以確保奧林匹克運動的權威性, 避免奧林匹克標誌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