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保險業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速度、效益、誠信、規範”的要求,著力拓寬服務領域、深化體制改革、調整優化結構、防範化解經營風險,較好地發揮了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呈現出發展速度較快、增長質量較好、結構不斷優化的良好發展局面。一是業務持續較快增長。全年實現保費收入5641.4億元,同比增長14.4%。其中財産險保費收入1509.4億元,同比增長22.6%;壽險保費收入3592.6億元,同比增長10.7%;健康意外險保費收入539.4億元,同比增長19%。保險深度2.8%,保險密度431.3元。二是經濟補償能力不斷增強。共支付賠款和給付1438.5億元,同比增長26.6%。三是資産規模穩步擴大。保險總資産達到1.97萬億元,同比增長29%。四是市場主體逐步增加。截至2006年底,全國已有98家法人保險公司、2110家專業保險仲介機構、9家保險資産管理公司。
一、服務“三農”,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大力推動農業保險發展。在各級政府的支持下,採取成立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商業保險公司與政府聯辦或為政府代辦等多種形式,試點開辦政策性農業保險。目前,已有14家保險公司在25個省市開展農業保險試點,覆蓋玉米、水稻、生豬、奶牛等主要農副産品。全年保費收入8.5億元,賠款支出5.9億元,初步扭轉了近十年來逐年萎縮的局面。福建、浙江等24個省市開辦了農房保險,累計承保1800萬戶,賠款2億元;海南、廣西、江蘇等25個省市開辦了農機具保險,累計承保農機具296萬台,賠款3.8億元。在此基礎上,會同農業部等有關部委研究制定了《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方案》,進一步加大對試點工作的政策支持。
(二)穩步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在江蘇、河南、廣東等省66個縣(市、區)的試點工作中,商業保險公司共籌集合作醫療基金11億元,為736萬人次提供醫療補償9.7億元。
(三)開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重慶、河北等15個省市參保農民累計7541萬人次,積累養老金27億元。
(四)探索進城務工人員保險。上海、雲南等22個省市共為3000萬人次提供7700億元風險保障。
(五)探索計劃生育養老保險。陜西、湖南等12個省市為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提供了母嬰健康、獨生子女健康等保險,累計為240萬戶家庭提供保險保障,支付賠款2400萬元。
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一)積極發展企業年金業務。推出了適合中小企業的年金集合計劃,目前養老保險公司已經受託管理295家公司的企業年金,受託資産16.3億元,佔全部法人受託人業務的65%以上。
(二)為城鎮低保人群提供醫療保險保障和醫療救助。在新疆伊犁地區為當地80%的低保人員提供綜合醫療保險;在遼寧錦州試點開展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醫療救助保險,參保特困居民達到4.5萬人。
(三)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中國人壽和中國平安共援建57所希望小學,新華人壽捐資1000萬元在甘肅建萬口“母親水窖”,人保壽險設立了醫學助學基金每年資助710名貧困學生。
三、參與社會管理,促進公共服務創新
(一)推動責任保險發展。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合作,聯合出臺多項指導性意見,推動責任保險産品創新,開發出工程質量保險、旅遊責任保險、煤礦安全責任保險等新的保險産品。
(二)組織實施交強險。研究確定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方案;審核批准22傢具備交強險業務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制定配套的規章制度,加強對交強險市場的監管;與交管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時監控交強險的運行狀況。
(三)積極參與平安建設。與中央綜治辦聯合下發了《關於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的意見》,山東聊城和青島發展治安保險的經驗,得到了中央綜治部門的高度肯定。
四、支持金融改革,促進經濟發展
(一)支持商業銀行改革。多家保險公司作為戰略和財務投資者參與商業銀行的上市重組,投資中國銀行、工商銀行A股合計188.9億元,H股125.1億港元,分別佔中國銀行A股和H股的23.2%和5.8%,佔工商銀行A股和H股的30.5%和6.8%。
(二)支持匯率體制改革。推動保險機構購匯投資境外市場,2006年保險業境外投資24.6億美元。
(三)支持基礎設施建設。保險資金積極參與投資京滬高速鐵路項目,投資額已達到100億元。
(四)支持出口企業參與國際化競爭。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與40多家中外資銀行開展貿易融資合作,為出口企業提供了1100多億元的風險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