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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指導工作的意見》(教職成[2002]12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意見》規定:要根據專業特點和學生實際,進行個性化的指導。指導和幫助學生獲取相關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通過指導學生學習寫求職信、掌握求職面試技巧和進行必要的求職禮儀訓練等,提高學生就業求職的能力。要通過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學、入學和畢業教育、班主任和學生日常管理工作、社會實踐和課外活動等形式,實現職業指導工作的全員化、全程化。加強與勞動人事等部門、就業仲介組織等的聯絡與合作,廣泛收集並提供就業信息。建立本地中等職業教育的人才就業網絡或利用現有的職業教育網站,發佈畢業生信息和社會人才需求信息,為畢業生就業和用人單位招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技術學校要通過組織或與有關單位聯合舉辦供需見面會,為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實現雙向選擇創造條件。加強學校和用人單位的合作,疏通畢業生就業渠道。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模擬創業、舉辦創業有成者的典型案例教學和報告會等活動,幫助學生學習創業知識,培養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提供創業信息和諮詢,利用學校的資源優勢,為學生創業提供有利條件和幫助。職業技術學校要結合實際建立相應的職業指導工作機構,並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經費保證,積極開展學校的職業指導工作。要建立由校長負責,以班主任、德育課教師、學生管理工作人員為主體,校外相關兼職人員和學校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職業指導的工作體制。(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