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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8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通知》規定:2006-2010年,對4000萬農村勞動者進行非農技能培訓,年均培訓800萬人;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就業率達到80%以上。組織農村初高中畢業未升學人員、農村退役士兵和其他農村新生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組織有意願外出務工的農村富餘勞動力參加勞務輸出培訓。組織在城鎮務工的農村勞動者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對參加培訓並有鑒定要求的農村勞動者,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要本著方便、快捷的原則,積極提供技能水平評價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普遍向農村勞動者開放,免費為其提供政策諮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模式。促進農村勞動者的平等就業、素質就業和穩定就業。要建立經費補貼與培訓質量和就業效果挂鉤的機制,完善補貼辦法。(勞動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