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各級財政部門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膽創新,開創了支農資金使用機制的新局面。
一、積極推進支農資金整合
按照中央一號文件"推進支農資金整合"的有關要求,國家財政正確判斷支農資金面臨的複雜形勢,積極探索支農資金整合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已初見成效。2006年4月,財政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支農資金整合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財政部門開展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為探索引導以縣為主支農資金整合支持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途徑,中央財政集中了一部分專項資金,在全國13個糧食主産省(區)選擇26個縣,開展整合支農資金支持新農村建設試點。全國另有136個縣(市)也進行了試點。在試點過程中,各地財政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工作機制,以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為依據,以主導産業、優勢區域和重點項目為依託,主動打造支農資金整合平臺,積極創新,探索和發掘出了一些支農資金整合的有效途徑。
支農資金整合工作目前雖然還處於起步階段,但所取得的成效已經初步顯現。主要體現在:一是形成了政策、資金的合力效應;二是培育了主導産業、特色産業的發展;三是促進了農民增收;四是培育了新型農民。
二、創新財政扶貧機制
2006年,中央財政安排扶貧資金137億元,比上年增加了7億元。補助地方專款分配給東、中、西部地區的資金比例分別為2%、36%、62%,充分體現出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扶貧資金向中西部特別是西部貧困地區傾斜的政策。與此同時,加大了創新扶貧模式、推進改革試點的力度。一是擴大到戶扶貧貸款財政貼息改革試點。將到戶扶貧貸款貼息改革擴大到全國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這一改革,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廣大貧困農戶的歡迎,調動了農村信用社的積極性,提高了信貸扶貧資金的入戶率。二是開展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財政貼息下放試點。將中央財政的貼息資金全部下劃給這些省,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金融機構發放産業扶貧貸款,並自主確定貼息資金結算方式。增強了地方財政部門和扶貧部門管好用好貼息資金的責任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繼續推行扶貧小額到戶貸款"獎補資金"試點。將部分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作為"獎補資金",用於貧困戶貸款的利息補貼、虧損補貼或獎勵。創新了扶貧到戶貸款的發放運作機制,引導了金融資本更多地支持貧困群眾發展生産,發揮了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四是開展"貧困村村級發展互助資金"試點。通過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扶貧資金,在部分實施"整村推進"的貧困村內建立"互助資金",實行"民有、民管、民用,週轉使用、滾動發展",以緩解貧困農民發展所需的資金短缺問題。試點得到了基層幹部、貧困群眾積極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