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國際執法合作”是各國(地區)海關為確保海關法規的有效實施,依據雙邊或多邊互助合作協議,或在非協議框架上以“互惠互利”為原則,通過情報交換、案件協查、技術合作和開展聯合行動等方式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開展的國際(地區)間互助合作活動。截至目前,中國海關已與外國(地區)海關簽署了28個政府間或海關間的雙邊互助合作協議,並在世界海關組織、亞太情報聯絡中心等多邊框架下,積極與世界各國(地區)海關開展執法合作,與相應的執法部門建立了密切的聯絡。
為了進一步推動中國海關在世界海關組織多邊框架下的國際執法合作,2004年1月1日,中國海關開始承辦四年一屆的世界海關組織亞太情報中心,加強與區內海關的情報交流與分析合作,協調組織了亞太地區打擊香煙專項行動、打擊危害臭氧層物質“補天行動”和打擊空運MDMA專項行動等。(海關總署提供)